北都|跨境資金人員管制多項鬆綁 政府7月交專例草案爭年內通過

撰文:吳美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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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加快北部都會區的發展步伐,政府提出訂立專屬法例,兩個月諮詢期上月結束。發展局昨日(19日)向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提交討論文件,交代最新修訂建議。當局表示,公眾普遍支持透過設立專屬主體法例及附屬法例的框架來為北都「拆牆鬆綁」。其中,政府建議通過專屬法例引入便利措施,方便人員流、數據流、物資流和資金流的流通。政府目標在今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並爭取在今年內獲得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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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發展局向立法會提交的文件,政府重申,現階段無意將北都專屬法例擴大至北都以外地區。此外,條例草案將明確訂明,北都範圍主要以元朗區及北區的區域界線為基本依據,行政長官會及行政會議日後只可在這兩個行政區或相關分區計劃大綱圖的界線有所修訂的情況下,才能以公告修改北都範圍,且有關公告必須通過立法會「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才能生效。

不滿補償額申索原設六個月限期 今計劃剔除

文件又指,經考慮諮詢意見後,政府將就四個範疇的立法建議作出了相應調整,首先是加快支付收地補償。政府原建議把補償個案轉交土地審裁處設立6個月限期,但持分者擔心前業主會因「怕過期」而提早將個案轉交土審處,造成不必要的負擔。政府擬剔除有關轉交限期的建議。

另外,就接納暫支款項設立3個月限期的建議,政府決定修訂為賦權主管當局可按個別情況延長限期,以應對前業主去世需時辦理遺產管理書,或祖堂司理出缺等實際困難。相關補償建議亦將溯及適用於法例生效前、當日及後收回的北都私人土地。

發展局局長甯漢豪。(資料圖片/黃寶瑩攝)

建築噪音許可證程序簡化 沙嶺數據園區先納入

法例亦將申請建築噪音許可證程序,簡化程序維持只適用於北都內以「產業主導」的新發展地區及主要運輸基建項目。經審視後,政府提議將沙嶺數據園區納入適用範圍,理由是該產業項目必須全速推進,且周邊並無大量民居。此外,環境保護署將優化電子申請系統,容許申請人透過電郵申請及接收「北都建築噪音許可證」。

政府亦同意持分者建議,將「提升設計及建造的質素、可持續性及功能性」,正式納入為屋宇署在應用《建築物條例》第42(1)條處理變通或豁免申請時的考慮因素,相關決定摘要亦會於網上公布。

為便利港深西部鐵路及北環線支線的建築工程,政府建議在條例草案中加入條文,容許在附屬法例指明的條件下,精簡及豁免部分已符合國家認可標準的建築機器設備(如流動發電機、挖泥機等)的審批機制,以提升工程效率,強調此舉並非放寬管制。

「北部都會區金融諮詢工作小組」4月21日考察了北都的洪水橋和河套區,以了解區內以至整個北都的進展,期間發展局局長甯漢豪及政府團隊向參訪圑介紹北都發展情況。(政府新聞處圖片)

「簡化程序」申請改劃包括濕地緩衝區

北都範圍內,除保育地帶,其他用土地均可經「簡化程序」申請改劃,即涉及濕地緩衝區、農業優先區範圍等發展亦可簡化審批。對於外界關注簡化城市規劃程序會否影響生態,政府重申,簡化程序絕不適用於「自然保育區」、「郊野公園」及「綠化地帶」等保育地帶。在簡化程序下,相關項目仍須做足技術評估,公眾亦有三星期時間提交意見,並由城規會把關審議,在市場發展需要與自然保育需求之間取得平衡。

至於人員跨境流動方面,政府透露將在河套合作區西面跨河連接橋設立專屬口岸,供納入「白名單」的特定人員使用。「白名單」將涵蓋與河套香港園區發展及運作有直接關聯的人士,相關人士過橋時仍須經過出入境通關程序。

發展局表示,政府目前正積極擬定條例草案,目標在今年7月向立法會提交條例草案,爭取條例草案在今年內獲得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