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立法會最多150人 譚耀宗:入閘要求更高 候選人勢均力敵

撰文:周禮希 勞敏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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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昨日(30日)通過修訂《基本法》附件有關特首及立法會產生辦法,在新制度下,立法會增至90席,1500名選委每人只可提名一人,即參選立法會的候選人最多只有150人。
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指,選委會五大界別分別有300人,相信參選人要在當中找出2至3名提名人並不困難,料90個議席有足夠的提名票數,又認為日後候選人的質素或會更高,因為大家都旗鼓相當、勢均力敵。
日後資格審查過程將包括警察國安處及國安公署,而國安顧問由中聯辦主任駱惠寧擔任,會否令人認為中聯辦插手?譚耀宗認為不需排斥或質疑,因審查要就國安事宜回應,如只有秘書處未必合適,因沒有調查權。

官員不參選可任資審委

譚耀宗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由主要官員擔任資格審查委員會符合預期,因官員一定熟悉法律,又不會參選,若審查委員會委任民間人士,對參選人的資料掌握或會不足,故有需要引入警方國安處作審核。

被問到DQ理由有否可能公開,譚耀宗指交由審委會決定,但他個人認為未必會詳細指出,因為或影響到不被採納者,相信最終審委會如何決定,或會因應當事人所言,相信做法會公平、公正。

滅罪會、防火會不在基本法規範 可參與選委

改組後的選委會,區議會席位被全數取消,但加入了分區委員會、撲滅罪行委員會及防火會。譚耀宗表示,人大常委會認為《基本法》第97條指區議會是區域性諮詢組織,負責向政府提出意見,只是後來發展下去,區議員在政治架構參與愈來愈多,故要思考是否回歸初心,不再讓區議員做有關工作。

新增的分組界別包括合共156席港九新界分區委員會、滅罪委員會及防火委員會代表。譚耀宗指,有關受委任的地區人士具經驗,在不同方面有積極表現,整個組合希望加入基層、地區組織代表,令區議員回歸基本法原意,成為非政權區域組織,就地區環境衛生、文娛康樂向政府提意見,以諮詢性質為主。

譚耀宗在另一節目上解釋,有關組織在《基本法》內未被提及,只是特區政府的架構,故可找他們參與,強調他們不是《基本法》內的組織,層次不同。

在第四界別中,基層社團及地區社團佔60席。譚耀宗指,據了解港府日後將設有附表,會將代表性較強的團體加入附表,相信中央及特區有研究哪類團體合適。至於同鄉會、社團將有60席,他認為不算很多,指一些組織一直服務市民做得比較好,而新的設計又希望有基層在內,故吸納他們順理成章。

至於新制度在選委會內大幅削減個人票,譚耀宗指,選委會原本設「功能團體」,就是希望以團體為主,只是後來變得由個人投票都可以,故今次只是希望返回設計原意,回到原來方式。

選委會總召集人地位較特首「超然」 應論資排輩

另外,選委會新設召集人制度,並設一名「總召集人」,譚耀宗解釋,若法律上可解決就用法律,但當出現未能預料問題,必要時需要總召集人「兜底」,故其地位較特首「超然」,需要與選委商量如何解決問題。

譚耀宗表示,由國家級領導人負責總召集人工作,有代表中央意味,地位較特首超然,指香港達有關層次人士不多,大家「心知肚明」誰人可擔任,但認為不需要馬上設立,等必要時才發揮作用。 被問到全國政協副主席董建華及梁振英誰人較合適,譚耀宗指,不想評論,對自己及當事人不公道,但若論資排輩時就計年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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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本港普選目標,譚耀宗指,2014年若通過普選決定,就不會有今天的局面,出現更多嚴重問題,故中央才出手糾正。他指若市民支持、政府運作良好、「一國兩制」成功落實,「咪繼續去囉,方向正確,行起來咪快囉」。

被問到今次改制沒有了「政改五部曲」,日後特區政府是否沒有了政改主導權時,譚耀宗回應指,修訂一直是人大常委會的權利,只是曾經出現可以由港府提出,因而設計了「五部曲」安排。他相信經過今次改制之後,已代替了原先的修訂;如果港府日有意,可向人大常委會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