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外國制裁法|陳振英:經本地立法降不明朗因素 助釋除憂慮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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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17日至20日在北京開會,料審議把《反外國制裁法》以全國性法律形式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特首林鄭月娥早前曾明言支持《反外國制裁法》透過本地立法在港實施。
金融界立法會議員陳振英今日(12日)於港台節目表示,若透過本地立法實施該法,將經過公眾諮詢,讓業界表達憂慮,亦會列明罰則等,讓業界自行衡量後果,能將不明朗因素降至最低。
自由黨黨魁鍾國斌相信,一旦實施《反外國制裁法》,外國考慮到在港企業利益,不會輕率對中港官員實施制裁。

陳振英:銀行為求自保或減與政治敏感人士來往

陳振英指出,《反外國制裁法》是中方的反制工具,共有16條框架性條文,但沒有提及細節,包括是否屬刑事罪行及罰則等。他說,外資公司最擔心營商環境的不確定性,倘透過本地立法實施《反外國制裁法》,過程中有機會進行公眾諮詢,讓業界表達憂慮,亦會列明罰則讓業界自行衡量後果,減少不明朗因素。

陳振英稱,就美國制裁中港官員,業界的反應主要有兩種,有金融機構擔心美元結算業務受影響,因此與被制裁人士終止往來;另有金融機構保留被制裁人士的基本戶口,業界關注若實施《反外國制裁法》後,哪一種做法會觸反法例。

他估計,倘實施《反外國制裁法》,最嚴重後果是銀行為求自保,減少與政治敏感人物有來往,降低風險,不過相信現階段金融業仍對措施持觀望態度。

鍾國斌料外國顧及企業利益 不會輕率實行制裁

鍾國斌希望《反外國制裁法》可透過本地立法實施,相信屆時會諮詢國際社會和外國企業的意見,外國在港企業亦將意見反映給所屬國家,料外國顧及在港企業利益,在實施仲裁前會更深思熟慮,不會輕舉妄動。

他以核武作比喻,當很多國家擁有核武時,各國不會輕易使用核武,但若只有一個國家有武器時,其他國家很容易「畀人蝦」,形容實施《反外國制裁法》正是要製造武器反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