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通過電檢修例 影片上映須考慮國安 暫不涵蓋網上平台

撰文:周皓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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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今(27日)三讀通過《2021年電影檢查(修訂)條例草案》。會上多名建制派立法會議員支持條例草案,工聯會陸頌雄關注條例沒有涵蓋網上串流平台,會否構成漏洞。

修例建議在電檢條例中訂明,電影檢查員須考慮影片上映會否不利於國家安全;同時賦權政務司長,若認為已上映影片不利國安,可撤銷核准證明書,並禁止發行發售。修例亦訂明相關權力機關,基於國家安全理由可行使的權力、有關罰則及執法等運作。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網絡規管超越條例的原意,並涉及其他政策、科技和執法等考慮,需要較長時間準備和研究。

工聯會陸頌雄說電影需要把關,美國也有自己的紅線和底線,「你唔會想像有製片公司,拍一個歌頌拉登,歌頌恐怖組織、歌頌阿蓋達嘅電影架喎。唔會拍美國被人恐襲,自己都有責任,唔拍得架!」他認為目前電檢條例框架過時,沒有包含網上串流平台,擔心將成為漏洞,例如有電影不被批准在香港上映,被炒作成為「禁片」,再在網上串流平台播放。

邱騰華:若規管網絡須較長時間研究

經民聯梁美芬認為,今次修例來得太遲,強調表達自由並非絕對,據國際規定,國家安全可成為有限度制約自由的合理理由。她憶述當年在戲院觀看電影《十年》,「睇完嚇咗一跳」,批評電影散播仇恨、普通話的訊息,浪漫化絕食自焚,煽動港獨,「點解呢啲電影可以周街播,無監管?」

梁指電影是影響年輕人的軟勢力,「荼毒年輕人犯法、仇恨自己國家,甚至違反國安法,成為追崇恐怖主義嘅年輕人,呢啲意識形態全世界都唔歡迎,一齊要堵截嘅,我哋無辦法大開中門。」

邱騰華說希望條例盡快生效,完善電檢條例,以堵漏漏洞。他稱,若實行網絡規管則超越該條例的原意及範圍,亦涉及其他政策、科技和執法等考慮,需要較長時間準備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