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會議通過公務員加薪決定 維持高層2.87%、中低層4.65%

撰文:鄭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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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事務局今日(13日)公布,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已就2023至24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作出決定,高級公務員加薪2.87%,中低級加薪4.65%,與早前建議相同,生效日期追溯至4月1日。

個別薪級點有調整

公務員事務局表示,個別薪級點亦會調整,總薪級表第34點為79,930元,總薪級表第35點為80,730元。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0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6點為79,790元,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1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7點為80,590元,紀律人員(主任級)薪級表第22點和警務人員薪級表第38點為81,400元。

局方指,上述調整已充份考慮職方對薪酬調整方案的回應,以及既定年度公務員薪酬調整機制下的其他相關因素,包括香港經濟狀況、政府的財政狀況、生活費用的變動、薪酬趨勢淨指標及公務員士氣。政府會盡快將薪酬調整建議提交立法會財務委員會考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