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回應用國安法55條把案件交內地 林定國:僅限「水深火熱」情況

撰文:文維廣
出版:更新:

美國國會跨黨派議員提動議擴大對本港的制裁名單,涵蓋國安法指定法官,有意見指可能觸發啟動《香港國安法》第55條,把部份國安案件移交內地處理。政府高層首度對此作出回應,律政司司長林定國稱大家不應胡亂揣測未發生的事,強調相關條文是例外性條文,只會在國家處於「水深火熱」狀態下,方會引用。

林定國指只會在「水深火熱」狀態下,方會動用《香港國安法》第55條(林定國FB)

全國港澳研究會顧問劉兆佳率先提出,如果美國國會通過進一步制裁本港法官及檢控官,或導致本港法院未能有效審理國安案件時,港府或有機會動用《港區國安法》第55條,把部份國安案件移交內地處理。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及民建聯也附和有此可能。

國安法第55條訂明有三個情況,可以把案件移交內地審理(香港法律截圖)

林定國今早(10日)出席香港法律周閉幕活動時,首度對動用《香港國安法》第55條作回應,他指大眾不應胡亂揣測未發生的事,又指大家不應單看《香港國安法》第55條,更重要的是第40條例明所,有觸及到國安法的案件 ,都會由香港行使管轄權,包括由香港警方、律政司及法院,進行調查、檢查及審查的工作。

林定國:55條是例外性條款

他指,只有在三個極端情況下,包括受外來勢力影響或國家處於「水深火熱」狀態,才會有需要引用第55條,強調第55條是一個例外性的條款,並有清晰機制,需要由香港特區或國安委提出,再由中央人民政府批准,才會應用到這個例外條款。

林定國強調,應對香港法官及法院執行的司法審判有信心,他本人也對法庭有百分之一百的信心,並反問《香港國安法》實施三年以來,有哪宗本地法官審理的案件,並非依證據和法律公平公正作裁決。

他又強調,律政司絕對不容任何人影響本港司法系統,司法界會共同合作,並向大眾做好法律教育,確保整個司法系統和法律系統,能夠依據一如既往的法治精神運作。

回應十名外國天主教領袖聯署 林定國批違法治精神

至於有十名外國天主教領袖聯署,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黎智英。律政司司長林定國指,任何人均不應影響法庭的審判,批評違反法治精神。他又指不論說那些話的人有何背景、來自哪些國家,只關心其內容,若內容嘗試影響本港司法系統、影響一些進行中的審判或即將進行的審判,原則上是絕對不可接受。因為這嚴肅些說是構成藐視法庭,亦完全違反基本法治精神,因為嘗試干擾司法制度運作。

適時公布23條立法時間表

對於《基本法》23條的立法工作,林定國重申政府的立場很清晰,需要在2024年完成立法工作,盡快落實憲制責任,現時正努力工作,具體時間表等會在適合的時間公布。

至於如何徵求市民意見,他則指《施政報告》已提出會適時用合適的方法諮詢,這一刻未有最終定案,但只要有共識會盡快向外公布,亦充分理解市民對23條立法的關注,當局希望除了達到立法目的,亦得到市民的理解及認同,因此會做好這方面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