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條立法|煽動罪打擊面過大?林定國:有啲哽耳,唔係攻擊性法律

撰文:潘耀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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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23條立法建議保留「煽動意圖」行為,涵蓋意圖引起香港特區居民或中國居民憎恨敵意的行為。被問到不時批評香港的內地遊客需否小心發言,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罪行是針對極端純粹挑動仇恨的行為,「對香港事情表達唔開心、唔滿意,『小紅書』係咪乜都無呢,我都見好多呢啲言論」,不覺得涉及煽動罪而需控告,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質疑煽動意圖罪「打擊面」過大,被問到立法後「打擊面」是否更闊,林定國認為「打擊面」一詞令他感覺「有啲哽耳」,稱23條立法目的是保護自己,而非攻擊他人,政府歡迎各方面表達意見。

曾鈺成質疑煽動罪打擊面過大

23條立法諮詢文件建議,提高「煽動意圖」罪的罰則,並列出「煽動意圖」行為涵蓋「意圖引起香港特區居民間或中國不同地區居民間的憎恨或敵意」。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日前在報章撰文質疑「會否造成過大的打擊面呢?」,舉例若個別人士或族群之間的爭吵,很可能會引起香港居民相互間的敵意的,是否也構成「煽動意圖」,成為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

林定國:小紅書很多表達不滿言論 不覺有人被控告煽動

林定國和鄧炳強昨天(7日)接受《香港01》等十間傳媒訪問回應23條立法建議,被問到過往不時有內地遊客批評香港,例如比較兩地迪士尼,「煽動意圖」打擊面會否太廣?林定國表示,過去煽動罪案件涉及的言論都是很極端,例如鼓吹煽動獨立、破壞香港憲制秩序,「一啲人或者一啲遊客都好,對於香港嘅事情表達一啲唔開心唔滿意,其實日日都見啦,『小紅書』係咪乜都無呢,我睇好多嘅,都見好多呢啲言論,我又無為意真係有實際環境啟動呢個條例去控告一個人」,希望過去案例讓大家明白煽動罪針對純粹挑動仇恨的行為,政府歡迎各方表達言論自由。

(打擊面)個字我聽落有啲「哽耳」,呢個法律目的唔係打擊任何人,我成日覺得要定性返,國家安全法律係防護性,唔係攻擊性法律,係保護我哋自己、防衛性,只係想人哋唔好去搞我哋,所以你話打擊面多定少,本身已經唔係好掌握成個國家安全背後理念係啲咩嘢。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林定國和鄧炳強昨天(7日)接受《香港01》等十間傳媒訪問回應23條立法建議。(梁鵬威攝)

林定國:23條立法非限制市民思想自由

林定國又說,23條立法並非限制市民思想自由,「每個人的思想自由我哋控制唔到,但要防範一啲煽動性言論,或者同基本法最根本性條款有衝突嘅,如果煽動推翻現有制度,我諗唔使講23條,國安法本身已經唔容許呢個事情」,只要目的並非推翻國家,談論政府表現,政府一定從善如流聽取意見。

我哋每一個人都唔係另一個人心裡面條蟲,無人知道另一個人個腦諗緊咩嘢,法庭過往有啲係從外觀行為去推論,舉證標準當然係高啦,一定係睇返客觀環境,唔好舉例,舉例又好容易會搞錯。係唔小心、唔覺意一定會睇得出。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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鄧炳強:煽動意圖罪不能與表達自由混為一談

鄧炳強補充說,23條提及的「煽動意圖」罪與現時法例無大分別,「唔能夠將煽動意圖罪同表達意見自由混為一談,兩樣嘢嚟,我哋歡迎市民向政府提出意見」,強調提出意見與煽動意圖很不同。

過去坊間有人批評立法會議員工作,甚至有諷刺漫畫、二次創作,又是否涉及煽動罪呢?鄧炳強說視乎個案情況,「好難講呢句係唔係、嗰句係唔係,好難無限例子」,建議翻查煽動罪案例了解,重申如果無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當局便不會檢控,「一般大眾市民或者傳媒朋友,有心俾意見政府甚至批評政府,無問題嘅,我哋都虛心聆聽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