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過關|小紅書女買卡地亞錶被截 以為戴上手可免稅 結局慘了
北上|內地過關|不少旅客到香港旅遊時都會趁機選購名牌,但過關返回內地時,切記要留意海關申報規定及免稅額度!早前有內地旅客在小紅書上發文,指自己在香港旅遊時買了一隻名牌手錶,以為「即買即戴」自用便萬無一失,豈料因行李內藏有一物在過關時被海關截查,更需要罰款,讓她大呼後悔!想知內地過關有甚麼要注意、超出多少金額的物品要罰款?即看下文!
內地過關|小紅書女買名錶被海關截查 大呼後悔!
早前有內地女網民在小紅書上發文分享,日前與友人到香港旅遊購物,期間購買了一隻卡地亞手錶,並在買完當天便直接把新錶戴在腕上,以為是自用就沒問題,結果當晚經高鐵西九龍站過關返回內地時,疑因行李內放有手錶包裝盒而引起海關人員注意,隨即被關員截停開箱檢查。
根據她上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西九龍站海關辦理海關手續通知書」顯示,海關要求她在限期內辦理「退運」手續。
她續指,高檔手錶的關稅高達50%,最後她被按購買金額罰款6%,且需要擇日再赴香港取回手錶。她無奈直言「我都戴手上了為啥還留著包裝盒呢?想想也覺得後悔」。她又藉自身慘痛經歷呼籲大家,若在香港買了貴重物品自用,切勿把包裝盒隨身攜帶過關,或應主動如實向海關申報。
內地過關|網民回應:超過金額沒申報就會被查
隨即引起不少網民留言回應指「超過免稅額度的包,即便是在境內買的,出境沒有做申報,入境的時候也會被查」,也有人指自己也有相同經歷:「我買鐲子也被稅了,跟你一模一樣,不懂戴著鐲子,盒子沒丟2千多買個盒子,當教訓」。
內地過關|自用就不用課稅?
不少人都誤以為「自用」或「拆盒拆標籤」便等同免稅,事實上內地海關對進境旅客行李物品有明確的法規限制:
根據國家財政部、海關總署及稅務總局聯合發布的公告規定,對自香港、澳門進境且年滿18周歲的居民旅客,攜帶在境外獲取的個人合理自用行李物品,總值在¥12,000以內(含¥12,000)予以免稅放行;若連同在口岸進境免稅店購買的免稅商品,總值免稅額度則為¥15,000(不適用於短期內多次來往港澳地區的旅客)。
此外,根據內地《進境物品稅率表》,超出免稅額度或單一不可分割之物品須依法全額繳納進境物品進口稅(行郵稅),當中計稅價格在¥10,000或以上的「高檔手錶」,以及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等物品,適用稅率均高達50%。
海關特別提醒,旅客攜帶超出免稅限額或屬於應稅範圍的物品進境時,應在通關時主動選擇「申報通道(紅色通道)」如實申報並依法納稅或辦理相關手續,切勿心存僥倖,以免觸犯法例遭行政處罰或退運。
本文作者:何加祺(Kiko Ho)
香港01《好食玩飛》頻道編輯,具備豐富的飲食及旅遊專題策劃經驗。平時會搜羅在地隱世美食、假日好去處及最新出遊趨勢,透過親身採訪與實測,將多元化的休閒資訊整理為具操作性的行程建議,為讀者探索生活樂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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