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人士改身份證|團體指新準則仍侵身體完整權 冀撤手術要求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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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境處因應早前終審法院判決,周三(3日)公布修訂更改性別條件。跨青時刻創辦人及總監曾令弦今早(4日)在電台提到,相關修訂較舊政策能符合跨性別社群需要,但三項準則仍有不少令人失望地方,包括其中一項準則要求跨性別女性完成切除陰莖及睪丸的手術,相較跨性別男性完成雙側乳房切除的要求嚴苛,認為當中隱含當局對跨女的既定想法,亦侵害跨性別人士的身體完整權,建議政策應以跨性別者的生活為重點,希望未來政府不設手術要求。

終審法院去年2月裁定政府要求跨性別人士須完成完整手術,方能更改身份證性別標記違憲逾一年,政府在昨日(4月3日)公布修訂相關政策。(資料圖片/歐嘉樂攝)

終審法院去年2月裁定政府要求跨性別人士須完成完整手術,方能更改身份證性別標記違憲逾一年,政府周三公布修訂相關政策,入境處更新指引,提出三項準則,包括接納未能或將不能符合「重置手術」或「荷爾蒙治療」要求的申請人,提供「合理醫學理由」及「醫學證明」等文件,按個案作例外考慮。

跨青時刻創辦人及總監曾令弦今早在電台提到,相關修訂較舊政策能符合跨性別社群的需要,但三項準則當中仍有不少令人失望的地方,包括其中一項準則要求跨性別女性完成切除陰莖及睪丸的手術,相較要求跨性別男性完成雙側乳房切除的要求嚴苛,並表明前者的手術帶來的影響及風險較大,認為相關要求反映當局對性別的看法,對跨女有既定想法。

他續指,終審法院的判辭中也有提到身體完整權,認為更新指引中的要求仍有侵害跨性別人士身體完整權之嫌,並表明應以跨性別者生活為重點,希望未來不需要有手術要求。

曾令弦又提到,指引也要求已完成改變性徵為目的手術的跨性別人士,繼續接受持續的異性荷爾蒙治療,並會按處長就其荷爾蒙水平作抽查的要求,提交相關的血液測試報告,這項要求隱含著對跨性別人士的不信任,也似乎有違他們的私隱權。

他也指出,當局的新指引也在申請條件中列明「患有或曾經患有性別不安」,惟全世界都正在講去病化,應承認與尊重性別認同,這種做法如在「病理化」 跨性別人士面對的問題,或引起錯誤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