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覺失調女子借出Payme戶口洗黑錢31萬 官考慮智商偏低判社服令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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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曾加入「發夢仔女」群組男女,涉嫌於2019年的數個月內,透過他們的Payme、拍住賞等戶口多番轉帳逾167萬,被控6項洗黑錢罪,男被告承認5罪,上月被判囚32個月;女被告承認一罪,因智商較常人低、患思覺失調等,獲法庭批准索取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押後至今(8日)於區域法院判刑。暫委法官鄧少雄考慮到被告在案中角色,加上其報告內容正面,且已還押一段時間,判她履行240小時社會服務令。

女被告袁慧雯(27歲),承認一項洗黑錢罪,指她於2019年9月1日至12月10日,清洗約31.1萬犯罪得益。同案男被告李敏聰(31歲),承認於同年9月1日至11月19日,清洗約136萬犯罪得益,上月被判入獄32個月,並充公近60萬。

女被告袁慧雯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洗黑錢罪,被判社會服務令240小時。

犯案主要受李唆擺角色相對輕微

女被告早前替控方錄取「無損權益口供」指證李,鄧官指她提供的資料有實質作用,可獲減刑45%,據精神科醫生及臨床心理學家報告,袁的智商較常人低,並曾接受思覺失調治療,犯案主要受李的唆擺,角色相對輕微。鄧官考慮袁的情況,早前批准為她提取社服令及感化令報告。

袁涉款約31萬元

案情指,兩被告為一對朋友,李沒有任何報稅紀錄,袁則在工程公司工作,月入約1.2萬元。案發期間,二人透過恒生、渣打、馬會、Payme及拍住賞共6個帳戶,用作大量存款及提款,李涉處理136萬元款項,袁則涉約31萬元。

李叫袁協助清洗款項並用其Payme戶口

兩人的Whatsapp紀錄顯示,李曾要求借用袁的Paymen戶口,又邀請袁加入一個名為「仔女有餐溫飽 助養小朋友計劃」的Telegram群組。李另曾著袁協助清洗該筆款項,因有「家長」給了50萬,當中一半是給「仔女」。兩人曾商量到台灣旅遊,李稱有錢可玩得豪華一點,可替袁買商務客位機票。

鄧官早前為男被告判刑時曾稱,本案歷時2個月,犯案手法簡單,沒證據顯示兩人知黑錢的源頭和所涉罪行。

案件編號:DCCC558/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