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被指經常背後取笑攬炒支持者 陳梓華稱只是取笑這概念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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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踏入第66天,陳梓華今午(25日)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大律師指陳在轉態任控方證人後,證供有多處出入,如他初時指黎的助手Mark Simon無指示他做事,後來又改口;又指陳初次見黎時被介紹成「和理非」,更指陳經常取笑,甚至揶揄「攬炒」的支持者。陳認初時對Mark Simon的陳述非正確,又稱不記得是否被介紹為「和理非」,但確非從事暴力行為的前線示威者,至於「攬炒」,陳稱他無玩「攬炒」的支持者,但承認有笑攬炒這個概念:「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

陳梓華否認曾稱可助李宇軒潛逃,又指李曾想借錢,又提過叫陳照顧其家人。(資料圖片)

否認曾稱可安排李宇軒潛逃

辯方大律師Marc Corlet引述,李宇軒稱2020年8月10日被香港警方拘捕,兩日後獲准保釋,當時陳曾說可安排他潛逃。陳否認有此對話,但指李曾想借錢並想離港後繼續打「國際線」,又交代陳要照顧他的家人等。陳又稱曾與李及「攬炒巴」劉祖迪通電話,李曾提若要離港,想用重光團隊的錢。他又指李在內地水域被捕後曾寫信給他,但他沒有主動聯絡李。

初被捕指Mark Simon未要求做任何事

陳確認,他於2020年10月涉嫌「協助罪犯」首次被捕,並替警方錄取口供,及至2021年2月再次被捕,並決定成為控方證人,他亦再錄口供。辯方質疑陳首次被捕時,與他轉投控方證人後的口供有多處出入,例如陳起初稱Mark Simon從沒要求或指示他做任何事;後來改稱Simon提過即使李宇軒被捕,仍有「Plan B」,可推劉祖迪到美國巡迴演講等。

辯方指Mark Simon只曾向陳梓華稱,叫他思考如何重回正軌。(路透社資料圖片)

辯方指Mark Simon只叫陳思考如何重回正軌

陳指他一開始的說法並非屬實,後來的版本才是正確。此外,陳於首次被捕時稱,Simon最後一次與他見面時指,香港不會再有大型社會活動,著他思考如何重回正軌。辯方質疑這才是真實說法,陳否認。

辯方指陳經常取笑甚至揶揄攬炒

辯方又指陳並不支持「攬炒」,更經常取笑甚至揶揄「攬炒」的支持者;陳起初不同意。辯方遂引述陳首次被捕後,曾在口供稱:「我本人都係唔buy(攬炒),因爲我成日笑佢哋就係話,你話攬炒,攬炒,咁到而家攬炒啲乜嘢出嚟呢?即係我都會調侃佢。」

陳只認曾取笑攬炒的概念

陳稱對此沒印象,並稱:「我冇玩過任何攬炒嘅人。」辯方再問,陳向警方稱不支持「攬炒」的說法是否屬實?陳說:「我有笑攬炒呢個概念,因為我自己攬炒咗自己。」

陳梓華承認曾取笑攬炒的概念,但無玩攬炒的支持者。

指陳在黎面前被介紹成和理非

陳早前供稱,他與黎於2019年7月在上環一間日式餐廳首次見面,獲告知該餐廳是由前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胞弟開設,當日民主黨李柱銘亦在場。辯方指,陳首次被捕後錄口供稱,黎、李柱銘及Mark Simon不支持「攬炒」,李覺得陳並非支持「攬炒」或「港獨」,才會與他接觸;陳轉投控方證人後,亦指李在當日會面時向黎介紹,他是一名「和理非」。

非從事暴力行為的前線示威者

陳稱黎當初想確認他是「和理非」抑或「勇武」才與他見面,但不記得李在該次飯局上提過他是「和理非」。辯方指陳於2021年5月替控方錄口供,質疑陳當時對該會面的記憶應比現在好?陳指不一定,惟同意他不是從事暴力行為的前線示威者。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