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智英案|黎不適自願缺席聆訊 控方完成舉證 案押後至7.24續

撰文:安梓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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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涉勾結外國勢力案,審訊今(11日)踏入第90天,黎申請缺席今日聆訊,法官認為今日純粹是讓控方提交證物的翻譯文本,加上黎最近不適,因此批准黎不上庭。控方提交翻譯文本後,正式完成舉證。辯方早前申請作中段陳詞,法官下令控辯雙方提交書面陳詞,並押後案件至7月24至25日再續,以聽取控辯雙方口頭陳詞。

黎智英因身體不適,早前聆訊已曾押後。

黎自願缺席聆訊

甫開庭,法官杜麗冰便提到,黎智英的法律代表早前去信法庭,希望法庭批准黎缺席今日聆訊,信中強調黎自願缺席聆訊,他的權利不會因而受影響。杜官同意,今日開庭主要是讓控方結案前提交證物的修訂翻譯文本,並非重要事宜,加上黎近日不適,因此批准黎缺席聆訊。

控方正式完成舉證

控方隨後向法庭提交翻譯文本及證物列表,並正式完結控方案情。辯方申請將早前呈堂的數碼證據列作辯方證物,但控方指該些數碼證據,包括壹傳媒內部使用的工作平台「Slack」紀錄並不完整,而且來源未經證實,對於辯方申請有所保留。法官認為需在內庭審時證據,再考慮是否批准申請。

辯方將作表證不成立申請

辯方早前申請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黎表面證供不成立,並提議法庭於7月9日聽取控辯雙方口頭陳詞。法官李運騰表示,他下月的工作比較繁忙,希望控辯雙方提交書面陳詞後,可以減少口頭陳詞的時間。杜官透露,李官只能騰出7月9日一天時間,翌日便須處理另一案件,不能確定控辯雙方能否一天內完成陳詞,最終改期7月24至25日開庭聽取口頭陳詞。

4名被告:黎智英(76歲)、蘋果日報有限公司、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及蘋果日報互聯網有限公司,被控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和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

案件編號:HCCC 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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