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監警會梁定邦:盧偉聰提出以代號 替代警員號碼

撰文:鄭秋玲 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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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修定《逃犯條例》的遊行示威持續,在過去兩個多月以來,引發連場警民衝突,由6.12金鐘連環發放催淚彈、7.21西鐵元朗站無差別襲擊途人案出現「無警時分」,警方執法備受爭議。
特首林鄭月娥拒絕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而是認為有關警方執法的問題,應交由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處理,以處理在修例事件中的連串投訴。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資深大律師今日(23日),公布將審視工作涵蓋7月2日後的大型公眾活動,並分階段向公眾公布工作。《香港01》會進行直播。
監警會至8月22日,共接獲逾1,300份資料,而大型公眾活動所衍生的「須匯報投訴」和「須知會投訴」數目則分別為183宗及273宗。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左二)就審視連串警民衝突,召開記者會。(林若勤攝)

【17:23】梁定邦表示,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表示希望以「代號」取代警員原有號碼,以免編號公開影響警員家人。他強調現時做法仍不理想,不明顯,會要求警務處改善,警民關係同樣重要,「佢哋最擔心家人起底問題、佢地覺得現時警員士氣好重要,壓力又大,用代號好啲。」

▼7.21元朗黑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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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5】梁定邦表示,就要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處理有警員無戴識別號碼問題,處理不理想,他稱明白警隊因近日事件非常忙碌,難以處理,但認為有替代方法,但監警會在近日的相片、影片中發現未有改善,強調做法不理想,會繼續出信作了解、跟進,「係警務處處長要交代,因為係要佢交代,不是我去交代,警隊係佢要管理。」

【17:03】梁定邦指,就算現時要成立獨立委員會,亦都未必能夠將有關問題查得水落石出。他稱明白委員會有法律責任,要「畀真口供」,希望大眾可以先看監警會的報告,留意是否有所漏洞再作決定,強調「監警會會繼續,係不會完嘅部門」

【16:50】對於監警會副主席張華峰認同速龍小隊毋須佩戴識別號碼,應否辭職。梁定邦稱今早已跟張通電話,「呢個係佢個人問題,我唔會為佢作主。」

因反對《逃犯條例》修定,過去兩個多月連場警民衝突,令外界對警方武力驅散示威者的手法,引來熱議。(資料圖片)

【16:43】對於有警員,尤其是「速龍小隊」在執勤時沒有佩戴識別號碼,梁定邦透露,他於6月18日已要求警務處處長盧偉聰「正經」處理。他指出,根據規定,員佐級至沙展在執勤時,需佩戴識別身份的號碼,警官級以上則要佩戴官階資料,「呢個係問責制度,人哋去執勤時,知道呢個係咩人。」他表示雖然盧偉聰雖已處理了,但直指「未如理想」,「呢個係重要原則,一定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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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3】梁定邦表示,6月9日至7月2日將為首段研究討論範圍,會於6個月內完成首段報告,將審視警方管理上出錯、改進,不會針對警員個人操守,後者由警察投訴科處理。

【16:14】梁定邦表示,暫不能公布委員會顧問人員資料,但承諾於10日內向外公布,他透露顧問來自加拿大、英國、澳洲、紐西蘭的專家,當中這四個國家跟本港一樣採用普通法,因此在法理上、警察的管理哲理同處理手法較為相似,所以用這四個地方的深做國際顧問委員會。

【16:11】183宗「須匯報投訴」共涉及256項指控,最多指控涉及「疏忽職守」有87項;其次是「行為不當」有67項;「不禮貌」指控有32項;有25宗涉及「毆打」;「濫用職權」、「粗言穢語」、「粗魯無禮」、「恐嚇」分別有24項、10項、7項及4項。

↓↓6.12金鐘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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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3】監警會至8月22日,共接獲逾1,300份資料,包含文字、圖片、錄影片段,超連結等超過2.5萬個項目;而大型公眾活動所衍生的「須匯報投訴」和「須知會投訴」數目則分別為183宗及273宗。

今日出席記者會的包括: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宣傳及意見調查委員會主席劉文文,在秘書長俞官興、副秘書長 (行動)梅達明。

特首林鄭月娥日前表示,監警會於8月16日召開特別內務會議,與會成員一致通過延伸審視修例風波引發的活動的範圍,由原本7月2日,改為延伸至以後,暫不設終結時限,故包括7月21日元朗站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由於工作量大增,將增加監警會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