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輝牌照屋|妻子FB曾轉用《蘋果》記者頭像 陶輝:她自己決定

撰文:鄭秋玲 勞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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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及其妻子,涉嫌違法居住、改建牌照屋(寮屋)和霸佔官地,其妻子更涉在網上為牌照屋招租。陶輝妻子的facebook帳戶,昨日一度換上《蘋果日報》一名女記者的相片作頭像。
《蘋果日報》報道指,陶輝妻子用的是有份參與陶輝醜聞報道的採訪主任頭像,但其名字從未在署名中出現。《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質疑陶輝妻子恐嚇記者,並違反《蘋果》去年取得的法庭禁制令,禁止披露《蘋果》員工個人資料。
《香港01》正向警務處查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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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輝妻子的facebook帳戶,名稱為「Sze Cheung (Dover)」,被揭發曾在網上為牌照屋(寮屋)招租作度假屋,民政總署證無旅館牌照或作檢控。她的facebook帳戶昨日凌晨一度轉用《蘋果日報》女記者的頭像。根據《蘋果》報道,該女記者為有份參與揭發陶輝寮屋醜聞的採訪主任,但名字從未在報道中出現。

蘋果總編輯: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蘋果日報》去年取得法庭禁制令,禁止任何人披露《蘋果》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相片、職級等。《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在《蘋果》報道中稱,陶輝妻子換上記者頭像,十分離譜,是意圖恐嚇,亦涉違反法庭禁制令,正徵詢法律意見,不排除採取法律行動。

目前陶輝妻子facebook帳戶已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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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如違禁制令屬藐視法庭

大律師何旳匡表示,一般而言,法庭批出禁制令後,如原訟人認為有人違反該禁制令,可循民事追究,經法庭裁定是否有違反情況,一旦罪成即屬藐視法庭,可判處罰款,最嚴重可判處監禁。

陶輝最新回應︰會配合調查

警務處助理處長陶輝今午(2日)在寮屋外回答傳媒追訪時表示,目前地政署人員仍未視察他的住所,但透露早前在裝修期間,有地署人員曾來視察,當時未指出有問題,但可能情況有變。就有關他經營無牌旅館的指控,他知道有相關政府部門正在調查,他會配合有關部門調查,會依從指示。

對於《蘋果日報》指陶輝任職警長的妻子,將Facebook帳戶換上參與陶輝醜聞報道的採訪主任頭像。陶輝表示,不評論事件,僅指個人社交媒體事宜由妻子自行決定。

私隱專員公署回應查詢時指,根據《私隱條例》,「個人資料」是指關乎一名在世人士,並可識別該人士身份的資料。而社交平台用戶採集及張貼載有他人影像的相片時,如屬有意圖或嘗試去識辨個別人士的身份,則算收集及使用他人的個人資料,受《私隱條例》規管。而取自公共領域,如互聯網的個人資料仍然受《私隱條例》的規管。

記協:涉威嚇及打壓新聞自由

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表示,得悉該機構為禁止任何人披露員工個人資料已取得法庭禁制令,相信會有跟進。楊健興認為,事主作為公職人員,將報道他們新聞的傳媒個人照在網上公開,舉動「相當奇怪」,令人「難以避免有好多聯想」,包括是否想向該傳媒機構施壓或使記者有不必要的憂慮,更嚴重的是會否涉及有恐嚇意味,認為須有清晰解釋。

記協發聲明,關注有人擅用記者照片作社交網站頭像,涉威嚇及打壓新聞自由。記協表示,憂慮有人意圖威嚇記者及打壓新聞自由,促請有關人士盡快澄清擅自使用記者相片的目的,警方亦應徹查相關警務人員的行為。記協認為,有關人士的Facebook帳戶在報道刊登後,突然轉換頭像,並不是巧合,有關舉動會對涉事記者構成心理壓力,令記者感到不安。聲明指,報道中的涉事者身為公職人員,面對負面新聞時應該具體回應報道的內容,而不是針對個別記者,由於事件亦涉及記者的個人私隱,記協促請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主動跟進及調查。

工會:低劣手段試圖令記者噤聲

壹傳媒工會表示,陶輝作為警隊高層,其一言一行對警隊以至公眾有重要影響,作為執法人員更應遵守法律,以身作則。傳媒機構一直有監督公職人員有否違法、違規行為,職位和權力愈大,愈應受監察。壹工會強調,警務人員作為合法管有武器和公權力的公職人員,在社交網站展示記者的個人照片,「是低劣的施壓和恐嚇手段,試圖令涉事記者噤聲。」工會強調,記者作為第四權,受基本法保障享有新聞自由,記者應在免於恐懼的環境中工作。

工會譴責任何威嚇記者的行為,並呼籲掌握公權力人士,「應三省吾身,遵守法律,尊重新聞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