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德體育園開幕禮「實名制」下現黃牛票 警科技及財富罪案組調查

撰文:石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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啟德體育園3月1日開幕,開幕禮門票周五(21日)火速售罄,其後網上出現炒賣,有人聲稱以1,800元天價放售原價10元門票。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今(22日)指已就炒賣事件聯絡警方,警方晚上表示,接獲報案指網上有人聲稱出售啟德體育園開幕禮門票,正由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跟進調查,警告根據香港法例第172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 「對未獲授權而售賣門票的限制」,任何人違反相關條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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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淑佩稱市民實名換票後贈予家人不構成炒賣

昨日早上10時開售的啟德體育園開幕禮門票,在半個小時內迅速售光,雖然門票採取實名制購買,但據悉只在巿民換領實體票時才核對身份證,門票沒有購票人姓名等資料,羅淑佩今日亦指,目前購票的觀眾持有的是電子換領券,仍須實名再兌換成門票,而市民在換票後,若想贈予希望到場觀看的家人則不構成炒賣。

羅淑佩又表示,任何人以較原本票值高的價錢出售門票都構成炒賣,明白外界關注情況,故已聯絡警方調查,後續會採取行動,但暫未透露細節。

有人在Carousell上以1,800元放售一張開幕禮門票,2張則售3,500元。(網上截圖)

警方稱會視乎個案採取適當行動打擊非法出售門票

警方晚上表示,於昨晚接獲報案,指網上有人聲稱出售啟德體育園開幕禮門票,現正由東九龍總區科技及財富罪案組跟進調查,而警方會視乎個案情況,採取適當行動打擊非法出售門票活動,暫未有人被捕。

違《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相關條文可處罰款$2,000

警方指,根據香港法例第172章《公眾娛樂場所條例》第6條 「對未獲授權而售賣門票的限制」,如門票或門券是授權或看來是授權進入根據條例獲發牌的公眾娛樂場所,則任何人不得以超過該東主、管理人或籌辦人就活動所定的 款額的票價,售賣或要約出售該等門票或門券,或展示或管有該等門票或門券以供出售,或遊說他人購買該等門票或門券。任何人違反以上條文,即屬違法,一經定罪,可處罰款2,000元。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羅淑佩表示,已就炒賣事件聯絡警方,後續會採取行動。(資料圖片/梁鵬威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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