廚師涉姦新相識女網友 不理女方月事來潮仍強行性交 強姦罪成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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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廚師與16歲女網友首次見面送女方回家,獲女方親吻,當晚再約女網友,並帶她到酒店喝酒談心。期間,廚師涉強吻女網友,並自稱很霸道,叫她聽話。他繼而在女網友月事來潮時,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強姦對方。廚師否認1項強姦罪受審,陪審團今(19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議後,裁定廚師罪成。法官把判刑押後至4月16日,期間索取事主旳創傷報告,廚師續還押看管。
被告葉泳鋒(現21歲,廚師),被控於2023年10月8日在天水圍嘉湖海逸酒店某房間,強姦案發時16歲的X。
被告曾因與未成年少女性交判感化
六男一女組成的陪審團經退庭商議後,以6比1裁定被告罪成。控方透露,被告曾有2次出庭紀錄,其中一次涉及9項刑事毀壞罪,他於2022年6月被判入更生中心;另一次涉及與未成年少女性交罪,於2023年1月被判感化令18個月。
事主X與被告初相識時曾吻被告一下
控方案情指,X案發時輟學待業,不時與朋友飲酒。她在網上認識被告,事發當日凌晨二人首次見面,他們與數名友人在區內屋邨飲酒聊天。至早上8時許,被告送X回家,X在門外吻被告一下。
被告當晚買啤酒約X到酒店聊天
同晚,被告買啤酒,約X到涉案酒店喝酒聊天。其間,被告不理X的意願,在房間的梳化上強姦X。被告稱如果X不配合她會更痛,X被迫與被告性交。被告完事後,X即場報警。
X稱曾反抗但被告無理會
控方於審訊時,播放X的錄影會面。X在會面稱,她與被告在酒店房間內各飲了幾罐啤酒。被告之後壓住她強吻,X表示不想,但被告末有理會,反斥她「好曳」,又自稱很霸道,叫X聽話。被告在沒有使用安全套下把她強姦。X大哭,又不知道被告有否射精。
被告清理下體後淡定離開
X續稱,她遭被告強姦後表示要報警,被告問她:「可唔可以傾下。」X拒絕,她報警時,被告入廁所清潔X留在被告下體的經血,之後淡定地離開。
案件編號:HCCC 306/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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