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墮屏幕 舞蹈員張梓峯向藝能及協興隆等6被告索償
撰文:陳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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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團MIRROR於2022年在紅館舉行演唱會期間,發生墮屏幕事故,擊傷台上舞蹈員,傷者之一的張梓峯,昨(23日)入稟區域法院,向舞台工程承建商等6間公司提出傷亡訴訟,未列明金額。案件排期於2026年1月16日提訊。
被告亦包括東莞市銚龍舞製作
原告為張梓峯,6名被告為藝能工程有限公司、協興隆舞台工程有限公司、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聯和專業服務有限公司、羅頌鍇( 音譯;LO CHUNG KAI KENNETH)及姚玉瑩(YIU YUK YING)以「C.A.N.I.」名義經營的業務,以及東莞市銚龍舞台製作有限公司。
MIRROR演唱會塌屏幕的經過
張指6被告疏忽及違反責任
入稟狀指,6名被告或其代理人的疏忽及違反責任,導致了2022年7月28日或前後,於香港九龍紅磡漆咸道9號香港體育館發生的意外,原告因此蒙受人身傷害及其他損失,現要求就上述損害獲得利息及訟費。
張在事故中盆骨及腰部受傷
翻查資料,張在2022年7月28日演唱會進行中途,舞蹈員李啟言及張梓峯被一塊斷了鋼索的LED屏幕擊中,導致李頸部重創留醫至今,張則據報盆骨和腰部受傷。
案件編號:DCPI 2728/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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