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墜屏幕 官指工程師未察錯漏失職 以為12藝人是設備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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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RROR演唱會2022年7月於紅磡體育舉行的演唱會發生嚴重意外,掛在天花的電視屏幕墜下令2名舞蹈員嚴重受傷。3名有份負責統籌的職員,涉虛報懸掛裝置重量被控,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法官今(30日)在判辭指,呈交予署方的圖則明顯是錯漏百出,惟署方的外判公司審核時疏忽職守,該公司的結構工程師亦未有為意部份錯漏。

法官指,工程師應該察覺錯漏並作出查問,惟他除了向康文署發送一次電郵,當中只問了一條問題,便沒有試圖釐清。此外,當庭上講及負重表上的「12名藝人(12 artists)」時,工程師竟不知道是意指MIRROR的12名成員,還以為是某類燈光設備。

結構工程師溫志華被法官指失職,未留意到資料上的錯誤。(陳曉欣攝)
輝固的暑期實習生馮帝文入職不欠便被安排檢查索具圖和負重表,他坦言有少少難度。(陳曉欣攝)

控方指工程師被誤導發出證明書

控方案情指,呈交予康文署的索具裝配圖和負重表,顯示懸掛在天花的12塊LED屏幕及喇叭等裝置,重量約1.23萬磅,惟事後調查後發現,實質重量逾5萬磅,報稱數目比實質數目少4.2倍。控方指,負重表等有虛假陳述,康文署外聘的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在審核時受誤導,因此發出索具穩定性證明書,康文署遂批准演唱會進行。

裝配圖與負重表錯漏百出

法官在裁決理由書指出,涉案索具裝配圖和負重表錯漏百出,包括圖則沒有很多的資料,看圖則的人計算時需要自行作出假設。部份裝置的重量亦明顯錯誤,如圖則顯示8個喇叭的重量為1600磅,即每個200磅,但從肉眼可見,每個喇叭明顯不止200磅。

工程師應起疑並查問

法官引述控方專家證人、城大建築及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林向暉的證供,指相關錯漏明顯,作為合理和負責任的註冊結構工程師,審核時應會起疑並作出查問。專家認為輝固不應批出索具穩定性證明書。

意外發生經過

Mirror演唱會2022墜屏幕經過。(資料圖片)
Mirror演唱會2022墜屏幕經過。(資料圖片)
Mirror演唱會2022墜屏幕經過。(資料圖片)
Mirror演唱會2022墜屏幕經過。(資料圖片)
Mirror演唱會2022墜屏幕經過。(資料圖片)
Mirror演唱會2022墜屏幕經過。(資料圖片)

實習生未能了解圖則

輝固的結構工程師溫志華作供時承認,審核時未有為意部份錯漏,又指與當時的實習生馮帝文研究圖則後,發現圖則沒顯示索具懸掛的高度等資料,因此向康文署發電郵,要求主辦方提供進一步資料。證供顯示,案中第三被告梁耀祖其後與該實習生聯絡。法官引述專家所指,當時實習生未能掌握如何理解圖則,認為難以在電話對話中,透過實習生轉達用以核實計算的資料。法官亦指,相關資料重要,案中卻沒有證據顯示實習生曾就資料抄下筆記。因此,法官拒接納控方所指,該通話是講及用於計算的資料。

溫應察覺到圖則有錯誤

法官同意,輝固在案中疏忽職守,結構工程師溫志華審核圖表時,未有恰當處理,又認為溫應察覺到涉案圖表中有不少錯誤,並作出查問。惟他除了向康文署發送一次電郵及只問了一條問題,便沒有試圖釐清。

法官指庭上提及「12藝人」時,工程師溫志華道不知道是指MIRROR的12名成員,還以為是燈光設備。(MIRROR IG圖片)

以為「12藝人」是燈光設備

法官又指,庭上提及負重表上的「12名藝人」時,溫甚至不知道是指MIRROR的 12名成員,還回應稱認為「藝人」(artist)或是某類燈光設備。

指溫未恰當檢查懸吊設備

此外,溫雖曾到紅館現場視察,但法官指現場燈光昏暗,地面和天花相距15米,溫只使用電筒輔助,難以視察該些設備。法官直指溫的視察差劣,未有恰當檢查懸吊設備。

首被告吳凱瑩,是藝能的項目經理,被裁定欺詐罪不成立。(梁鵬威攝)
次被告林志華是藝能的負責人,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梁鵬威攝)
第三被告梁耀祖,被裁定欺詐罪不成立。(梁鵬威攝)

3名被告:吳凱瑩(女,項目經理,42歲)、林志華(工程統籌,61歲),梁耀祖(項目經理,50歲),被控一項串謀欺詐罪,指他們於2022年5月19日至7月25日期間,虛報負重設備的重量,串謀欺詐康文署的經理,以令他允舉行「MIRROR. WE. ARE LIVE CONCERT 2022」演唱會。3人另被控一項交替性的欺詐罪。3人均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291/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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