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RROR演唱會墜屏幕 案揭上報資料錯處多 實習生幫手檢查唔識睇
男團MIRROR在2022年首次在紅磡體育館舉行演唱會,惟在第四場演出時發生墜屏幕意外,令舞蹈員李啟言(阿Mo)等嚴重受傷而被迫腰斬。3名負責舞台統籌的職員被指欺詐康文署。今(30日)被裁定全部罪名不成立。
審訊透露,演唱會籌劃之初已準備善用場館內的高空位置,除了要有活動屏幕,亦曾想過掛12吊船載12子,因怕超重最後只掛6屏幕。然而演唱會舉行在即,舞台工程資料交到結構工程師審核時,其索具裝配圖和負重表期後被發現有逾十個錯處,工程公司初時指派一名暑期實習生負責查看文件,實習生作供時直認:「唔係好識睇。」他稱其後與上司一同研究,兩人根據錯誤資料計算,演唱會獲批如期舉行,卻避不過意外的發生。
三名被告
原想過掛12屏幕及12吊船
MIRROR演唱會在2022年7月舉行,演唱會的幕後製作人作供時透露,他們早在同年1月討論舞台設計時,已決定要用可做到升降及旋轉效果的LED屏幕,並想用12塊雙面屏幕來代表12子。時任康文署經理鄧曉璇透露,主辯方亦曾提及想掛12艘吊船,讓12名成員在近觀眾席的地方上船,但署方擔心會影響秩序,這計劃最後被擱置。
3名被告負責工作
該次演唱會的舞台工程,由藝能工程有限公司負責,女被告吳凱瑩及第二被告林志華,均是藝能的僱員,吳負責文書及聯絡,林志華負責監製研究創作上的可能性。藝能又找來其他分判商,包括協興隆及In Technical Production Limited(ITP)等,負責不同的工程,第三被告梁耀祖則是廣域策劃有限公司的項目經理,負責設計懸掛裝置及計算承重分布。
討論可行性後減為6屏幕
演唱會監製林浩源稱,他們約在演唱會舉行前兩個月,開始與舞台工程的單位討論天花掛12屏幕的可行性,第三被告梁耀祖經計算後,認為只可掛6塊屏幕,他們最後亦接受。舞台設計師周淑貞稱,記得其中一次會議上,屏幕供應商代表曾提過,屏幕加鐵框總重量約500公斤,供應商ITP的代表稱曾向3名被告上傳資料,指屏幕不連鐵框重435.2公斤。
掛上天花後已察覺傾斜
6塊屏幕在7月18日在紅館完成鑲嵌並掛上天花。事故前一天,ITP項目經理林子江已留意到一塊屏幕有傾斜,後來該鐵架有放落地作檢查,但無人提過若不安全要停用。
康文署交工程師審視圖則
康文署職員指,演唱會的索具裝配圖及負重表由康文署外判予輝固(香港)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去審視相關圖則,相關文件涉及工程術語,非專業人士未必理解。他們會根據工程師的意見,以決定會否批准演唱會進行。
暑期實習生被安排查看裝配圖及負重表
輝固當實習生馮帝文稱,他2022年7月在11日起在輝固作暑期實習,上司溫志華著他看演唱會工程的索具裝配圖和負重表,並叫他檢查重量與負重點有否超出限制。
馮稱看圖有難度認唔係好識睇
馮坦言他首次接觸這類圖則,對他而言:「有少少難度」,和:「唔係好識睇呢啲圖。」後來有同事叫他找第三被告梁耀祖,他與梁對話數次,梁有解釋計算方法。
圖表上有逾十錯處無看到
馮後來與上司溫志華一同審視文件,並核對全部40個懸掛點的推算過程。但其實圖表上至少有10個錯處,包括屏幕連框架應重500公斤,卻寫成600磅,馮與溫兩人當時並無留意到。
工程師指根據表上資料計算達標
結構工程師溫志華稱,根據他們從康文署取得的文件,主辦方指索具裝配圖包括共40個吊點,負重表的設備總重量則為18470磅。會移動的物品須加重20%,例如6組各500磅的可升降的屏幕,換算後每組要以600磅計算,6塊的總重量合共3600磅。此外,MIRROR的12名成員由天花用鋼索吊落地面,報表上亦有以各成員重150磅,換算後認為他們的總重量為2160磅。他根據文件上的資料,認為索具裝配圖的吊點,與負重表的負載點吻合。
有到現場視察但無法目測重量
溫亦有紅館視察懸吊設備,但忘記當時是否有人在綵排,他有用電筒輔助,並在舞台及觀眾席進行視察,他指天花與地板相距約15米,但他無法用肉眼判斷設備的實際重量。
屏幕墜下的經過
護繩器扭得太緊令鋼索磨損
演唱會事故調查小組之專家顧問林超雄博士有到庭解釋屏幕下墜原因,他指墜下的屏幕由2條鋼索懸吊,但該鋼索的抗斷力只有1100公斤,較市面一般使用達1300公斤的為低。此外,絞車上的護繩器扭得太緊,令鋼索不能靈活轉動,容易磨損變形,減低承載力。
事發的一刻,屏幕其中一條鋼索斷裂後,要靠餘下一條鋼索吊住屏幕,但繫於屏幕的構架的吊環螺栓斷開,屏幕鋼索在沒其他安全措施保護,屏幕最終墜下。
此外,根據警方的調查,發現天花裝置的實際重量,與文件報稱的重量相差甚遠,有些更超重逾7倍。(詳看下表)
圖則資料不明看圖要靠估
城大建築及土木工程學系副教授林向暉,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他指涉案索具圖則,並未交代懸掛點的反力計算方法,收布機位置亦偏側,有些標誌無明確說明,看圖的人要「靠估」,若沒參考實物圖片,根本無法分辨。至於表上申報12名MIRROR成員被吊下的重量,數值似乎只計算了12人的體重,應未包括桁架和摩打的重量。
業界用軟件計 溫卻用人手計
林提到,業界普遍會用SAP 2000的軟件作結構分析及計算反力,但據結構工程師溫志華的證供,溫似乎是用人手計算。
近半負重點超重 部份屬嚴重超重
該負重表報稱的設備反力(reaction force)為18470磅,但林計算得出實際反力可能高達59039磅,該數值未含警方無磅重的設備,故實際超重情況或更嚴重。是次演唱會的懸掛物涉及55個負重點,當中25點出現超重,其中有8點屬嚴重超重,即超重逾三倍。
最嚴重可令天花塌下
林稱,如有負重點無法承受懸掛物的完整重量,相關重量或會分散,影響其他原本無超負荷的負重點,情況不佳會有懸掛物下墜,紅館的桁架(truss)最嚴重甚至可能會「成個冧落嚟」。
控方雖指3名被告應知資料錯誤,並認為他們意圖誤導康文署批准演唱會進行,但被告卻稱,資料有錯是疏忽,但控方未能證他們的意圖,同時其疏忽亦不致刑事程度。
法官認為未能證3名被告知屏幕的實際重量
法官認為控方未能證實三名被告涉案時知悉電視屏幕的實際重量,亦未能證明涉案負重表聲稱裝備的重量和實際不符,是導致電視屏幕墮下的原因,裁定3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案件編號:DCCC 291/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