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務管制|陳帆:劏房租金加幅上限15% 已考慮租戶業主權益

撰文:梁煥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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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委任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研究實施劏房租務管制的可行性,小組早前已向政府提交報告,當中包括建議「2+2」四年租住權、加租幅度設15%封頂機制等。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陳帆今日(7日)於港台《千禧年代》節目中表示,在制定租金加幅上限時,已平衡租戶權益及業主私有產權,有關加幅是每兩年的加幅,在參考差估署過去20年的數字時,發現有相當多年份的租金加幅都超過15%,其中2011年更增加超過33%,相信雙方勉強可以接受,強調法例不希望想作罰則,是為了作出協調。

運房局局長陳帆出席。「劏房」租務管制相關法例修訂記者會。(資料圖片/盧翊銘攝)

陳帆又指,新措施規定租客和業主必須簽訂標準合約,現時大部分劏房業主都有與租客簽訂租約,有關合約條款已對雙方權益有所幫助。並認為相信日後情況會更好,未來會透過租客及非政府支援機構監察落實情況,他又指,若雙方未有依從法例簽定租約,將來亦有隱含條款要求遵守。

陳帆提到,新規管建議已包括水電費等任何公共費用,業主向租戶收取的費用總數不可高於業主付出的費用,否則是違法,以杜絕業主濫收水電費用,業主亦要向租客分享整體收費情況,可按比例合理收取。

政府計劃落實劏房租務管制措施,引入4年租住權保障,租金加幅最高15%。運輸及房屋局長陳帆重申,加幅不可以超過差估署私人住宅物業租金指數變化。

另外,立法會過渡性房屋及劏房事宜小組委員會主席鄭泳舜於同一節目中說,劏房加租幅度上限定在15%是太高,應與公屋加租最多10%的幅度看齊,不排除在立法會提出修正案。他又說,業主會在政府落實租管前調高租金,期望政府可利用未來一年收集劏房租金數據,推出「起始租金」限制,認為差估署要關注是否有足夠人手執行租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