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新鮮糧食店牌照加新條件 所有肉類家禽全天候禁留置店外

撰文:鄧穎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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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環署在2021年除夕夜(31日)宣布,由2022年1月起會在新鮮糧食店牌照加入新持牌條件,除非獲食環署事先書面批准,否則所有運送到持牌新鮮糧食店供發售的新鮮、冰鮮或冷藏肉類及家禽,不論是否預先包裝,均須直接送進處所內,且任何時候都不得留置或存放於處所外以待進一步處理或出售。
有關要求同時適用於續期牌照,食環署提醒,若新鮮糧食店違反要求,會考慮取消其牌照。

須確保不受任何動物或環境污染

食環署公布,將加強規管新鮮糧食店處理肉類及家禽的情況,2022年1月起,新鮮糧食店的新簽發牌照中將加入新持牌條件,除非獲食環署事先書面批准採用替代安排,否則所有運送到持牌新鮮糧食店供發售的新鮮、冰鮮或冷藏肉類、家禽,不論是否預先包裝,均須直接送進處所內,且在任何時候都不得留置或存放於處所外,即不可留在街道、行人道、巷里或通道待進一步處理或出售。

另外,即使獲批替代安排,肉類或家禽在等待收取或送進處所期間,須時刻在清潔和衞生情況下妥為存放,並須有適當保護,免受任何動物(包括哺乳類動物、鳥類和昆蟲)或周圍環境的侵害或污染。

續期須跟從 考慮取消違規店牌照

至於現有持牌新鮮糧食店,食環署說,近期已約見多個業界代表,並講解新要求,另會向所有新鮮糧食店持牌人發信通知有關安排,同時在續期牌照中加入同一要求,新條件生效前會有不少於90日通知期。而申請採用替代安排須在現有牌照屆滿前最少一個月提出。

食環發言人說,不論是新發或續期牌照,署方會視乎有關新鮮糧食店是否有實際困難而無法將肉類或家禽直接送進處所,以決定是否批准使用替代安排,食環署會在新措施落實後檢視成效,按需要加強巡查及執法,若違反有關要求,食環署會考慮取消其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