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活節|食環及漁護署四日巡查共罰22萬元 涉食肆小販及非法露營

撰文:歐陽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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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波疫情緩和,適逢四日復活節長假期,市民紛紛前往郊野玩樂。漁護署今日(19日)公布,四日共檢控121人,涉及非法露營及生火,當中16人被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食環署亦公布,四日的行動共檢控34間涉嫌違反食肆規定的負責人,並向六名顧客及一名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此外,亦向違反潔淨罪行或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者,發出共2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撿取七批小販棄置物品。
若以每張罰款5,000元計算,四日的行動內,漁護署共為政府庫房帶來8萬元進賬,食環署則為14萬元,即合共22萬元。

漁護署執法人員共檢控121名涉嫌在郊野公園違規露營或生火的人士,並發出1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政府新聞處圖片)

郊遊公園違例者四日共罰8萬元

漁護署表示,復活節假期期間,該署在各區郊野公園加強巡邏及執法,亦聯同香港警務處於熱門郊遊地點進行聯合執法行動,向違法人士採取執法行動。

行動期間,執法人員共檢控121名涉嫌在郊野公園違規露營或生火的人士,並根據第599G及第599I章,即限聚令及口罩令,發出16張定額罰款通知書。若以每張罰款5,000元計算,違例者共為政府庫房帶來八萬元進賬。

漁護署提醒,現時該署轄下所有露營地點及燒烤地點仍然關閉,設施關閉期間,任何人士均不得在郊野公園進行露營或燒烤活動,亦不得進入已圍封的範圍。署方會繼續在郊野公園加強宣傳及執法,市民須自律及合作。

食環署周一巡查523間處所 共檢控六間食肆

食環署今日亦表示,食環署在復活節假期在各區加強巡查,亦與警方在多區採取聯合行動,對違規的餐飲處所及其他處所的負責人、員工及顧客,採取嚴厲執法行動。食環署強調,會繼續積極採取執法行動,並敦促處所負責人切勿以身試法。

昨日的聯合行動中,食環署與警方共巡查36間餐飲處所,食環署亦另外巡查了共435間餐飲處所及88間其他處所,並檢控涉嫌違反規定的六間食肆負責人。當中,分別有兩間涉及佩戴口罩及掃描「安心出行」,亦分別有一間涉及為桌子之間的距離分隔,以及換氣量或空氣淨化設備的規定。

食環署已要求違規處所,須於發現違規的翌日起,由下午3時至翌日清晨4時59分,停止售賣或供應食物及飲品,為期3日、7日或14日不等。此外,食環署亦向兩名涉嫌違反掃描「安心出行」規定的顧客,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

違例食肆四日共罰3.5萬元

食環署指,總結復活節共四日行動,共檢控34間涉嫌違反規定的食肆負責人,並向涉嫌違反規定的六名顧客及一名員工,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若以每張罰款5,000元計算,違例者共為政府庫房帶來3.5萬元進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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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部門於復活節假最後一日到九區巡查

食環署昨日與警方、勞工處、民政事務處及康文署,攜手在中西區、灣仔區、東區、油尖區、旺角區、深水埗區、沙田區、西貢區及荃灣區,在外傭假日聚集的地方跨部門行動。

食環署除了安排潔淨服務承辦商,加強相關地點的公眾街道潔淨外,亦加派人員巡邏,打擊無牌小販擺賣活動。至於其他政府部門亦提醒外傭,須遵守佩戴口罩及禁止聚集。行動期間,食環署向違反潔淨罪行者,發出共五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違例小販四日共罰10.5萬元

食環署指,復活動四日行動中,向違反潔淨罪行或在公眾地方造成阻礙者,發出共21張定額罰款通知書,並撿取七批小販棄置物品。若以每張罰款5,000元計算,違例者共為政府庫房帶來10.5萬元進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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