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車意外增 運輸局擬明年修例強制踩單車戴頭盔 違者可罰2000元

撰文:黃偉倫 鄭嘉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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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於2011年曾檢討踩單車是否須要強制佩戴頭盔,當時最後未有成事。運輸及物流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再度提及相關建議,強制所有騎單車、三輪車和多輪車人士及乘客,必須佩戴頭盔,而且頭盔須符合一定規格。
按照當局的修例建議,違反相關規定可被罰款2,000元。當局目標於2023年內,向立法會提交相關法例修訂建議。

九成涉單車嚴重意外傷者無戴單車頭盔

運輸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自2020年起,涉及單車的意外數字有上升趨勢,其中死亡及重傷人數升幅更顯著。文件指,警務處曾就2020年涉及單車的死亡及嚴重交通意外作專題研究,該年有446名死亡及重傷人士,當中近九成受傷人士都沒有佩戴單車頭盔,其意外成因主要是單車失控。

文件又指,有本地研究顯示,與其他運動相比,騎單車造成創傷性腦損傷的風險較高;其他地區的研究亦顯示,頭盔能有效地保護騎單車人士和電單車司機及乘客,並可令他們在交通意外中頭部受傷的機會,分別降低約五成和七成。

涉及單車的傷亡數字(立法會網頁)

根據現行規例,當局已強制電單車司機和後座乘客佩戴電單車頭盔,但條例並不適用於騎單車、三輪車、多輪車、機動三輪車,以及電單車側車的人士及乘客。有見及此,當局亦建議修改現行法例,強制要求駕駛上述車輛人士及乘客,均須佩戴頭盔。

單車頭盔規格料有指定要求

頭盔規格方面,當局建議透過運輸署「單車資訊中心」網站,發放及更新單車頭盔標準。機動三輪車及電單車側車則使用現時法例適用於電單車的頭盔標準。

文件透露,今年第二季曾就應否強制佩戴頭盔諮詢業界,包括單車會、汽車會、駕駛學校、共享單車營辦商、物流運輸業團體、醫學團體及外賣速遞營辦商等,普遍支持有關立法建議。

強制踩單車戴頭盔要求涵蓋單車徑

文件續指,即使有少部分意見認為,相關規定應只適用於在馬路上的單車,及不應適用在單車徑上的單車或多輪車,因為擔心會窒礙公眾踩單車;不過當局認為,發生在單車徑的意外數字升幅顯著,其嚴重程度又與其他地點相若,而且戴頭盔可保障用家,故認為相關規定適用於所有年齡組別、馬路和單車徑等,以及所有腳踏車種類。

當局亦有提出豁免條件,例如有市民可能由於宗教或其他原因,未能妥善佩戴單車頭盔,故建議運輸署署長可按現時的規定,豁免有關人士佩戴頭盔。

違者最高罰款2,000元

罰則方面,當局建議如用家及乘客如違反戴頭盔的規定,應採用現時違反「不小心騎踏單車」的相同罰則,法最高可判處罰款2,000元。

當局目標於2023年內,向立法會提交上述法例修訂建議,運輸署將於2022年7月和8月就建議諮詢道路安全研究委員會、道路安全議會和交通諮詢委員會,並與警方商討執法的細節。

踩單車市民指罰款太高:違例泊車都只罰320元

在將軍澳踩單車的韓先生認為,戴頭盔雖安全,但頭盔難以隨身攜帶,「返工放工已經好多嘢拎,仲要攞住個頭盔,又唔知放邊,真係好臃腫好唔方便。」但他指平時非上下班,如平日踩單車做運動,便會戴上。他提到戴頭盔可減少單車意外,「頭落地會發生嚴重嘅意外!」

問及2000元罰則是否合理,他笑言罰金頗高,「違例泊車都係320(元),冇戴頭盔就罰2,000(元),對於一般市民嚟講負擔都幾大。」

同樣在將軍澳踩單車丶14歲的陳小姐則表示基於安全考慮,新條例十分合理。被問及為何現在沒有戴?她指今天人少,要踩的路亦不危險,所以才選擇不戴,但若條例落實就會遵守。但亦笑言如果可以選擇不戴就不會戴,因為很不方便;不過她亦同意戴頭盔可減少單車意外,2,000元罰則也合情理,有阻嚇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