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城者7成員認煽動 求情稱心智未成熟 有父母撰信指兒子愛國家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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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光城者」7名成員涉去年擺街站派發宣傳單,和召開記者會,以鼓吹武裝起義。他們早前同承認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部份被告今(16日)在區域法院求情。辯方指眾被告均為心智未成熟的年輕人,犯案只因對法例及事件嚴重性的無知。亦有被告的父母在求情信指,兒子受到媒體誤導,引起對政府管治方針的不滿,指兒子過往也愛到內地旅行,是愛國家、愛香港的少年。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8日該餘下被告繼續求情,同時亦為6名較年輕被告索取勞教、教導所及更生中心等報告。

7被告中6人在21歲或以下

7名被告依次為:阮姓男被告(17歲)、蔡永傑(21歲,倉務員)、16歲女被告、梁姓女被告(17歲)、陳右津(26歲,售貨員)、蔣周姓男被告(17歲)、郭文希(18歲)。

警方曾拘捕多與與組織光城者有關的人士。(資料圖片)

律師指被告全是心智未成熟

代表被告郭文希的代表大律師求情指,眾被告均為心智未成熟的年輕人,案發時《國安法》僅實施了半年,他們當時對事件的嚴重性及法律後果皆屬無知。而且,可以見到他們過去一直不避嫌地在公開場合作煽動,警方亦截查及發出限聚令告票數次,但不曾指控他們違反《國安法》。

還柙後會重回本質的善良

律師又指,雖然明白執法機關決定展開行動前會有很多考慮,但對於年少無知的被告而言,則可能會產生誤解,以為他們的行為並沒有犯法。大律師最後強調,郭本質並非頑劣,只是在2019至2021年間面對很大的挑戰,但被還柙一年後,必然會重回本質中善良的一部份。

父母撰信指首被告愛國家愛香港

阮姓首被告的大律師則指,阮的父母在求情信形容兒子是有正義感和活潑的孩子,惟他們因忙於工作而與兒子欠缺溝通,兒子受媒體泛濫的報道所誤導,荼毒了新的一代,令不正確的思想傳播,引起社會對政府管治方針的不滿,又指兒子中三時喜歡到內地旅行,是一個愛國家及愛香港的少年,望法庭能從輕發落。

女被告演講只是照讀

梁姓女被告的大律師求情指,梁只曾兩度在街站中發表演講,發言時更是拎著手機照讀,在其他街站均是「行行企企」的角色。大律師另指,梁是一名聰明的少年,案發時受社會氣氛影響,作為一名思想活躍的領袖生犯案,法庭可批評其判斷力不足,但人生總有犯錯的一刻,望法庭能考慮到梁是出於對社會的關心,才會「瞓身落去,一時唔知有條紅線喺到」才會犯案,判刑時能著重更生多於阻嚇。

七名被告同承認於2021年1月10日至5月6日期間,在香港與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1)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2)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案件編號:DCCC 801/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