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鍾沛權指煽動的檢控基礎幾隨意 反問:叫人點遵守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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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網站的註冊公司,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今(13日)在區域法院續。鍾繼續對控方指涉煽動的文章逐一解釋,強調所有文章沒有一篇屬惡意,亦否認有控方所指的「穿鑿附會」。對於兩篇非他審批的文章,其中一篇被指內容不實,但鍾稱其同事之後曾作fact check(事實查證),證實說法,另一篇有關鄒幸彤獲民主人士獎一文,各報報道亦大同小異。覺得控方就「煽動」的檢控基礎「幾隨意」,界線模糊不清,反問:「咁叫人點遵守呢?」

文章絕非穿鑿附會

提及涉案區家麟撰寫的文章,《「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鍾憶述當時有不少圍繞黎智英案的爭議,政府曾要求外國銀行凍結黎的海外財產,討論上升至會否影響國際金融中心的地位。鍾認為在過去兩年,社會上的一些爭議是否真誠地存在,不同意的人可以說這是多餘和無必要,那就用道理說服人。對於控方批評文章屬「穿鑿附會」,鍾稱絕對不是,認為雙方可就不同意見作討論,笑言:「講還講唔好郁手啊。」

沒有任何一篇涉案的文章屬惡意

至於羅冠聰的自撰博客文章《在亂世中堅強:低谷、幽暗與希宴》,控方指羅以感性宣言渲染讀者,美化反修例運動中的非法暴力行為,以煽動對中國和香港政府的仇恨及暴力。鍾不認為羅發表其想法屬煽動,又指他對文章的理解,羅從不會提倡暴力。鍾另指,他不認為涉案所有評論文章中有任何一篇屬「惡意」,指筆者均是真誠表達批評及望帶來改變。

鍾沛權指,以他對文章的理解,羅冠聰從不會提倡暴力。(資料圖片 / 黃國立攝)

中大衝突報道有作事實查證

辯方之後引述並非由鍾審批兩篇文章,包括中大衝突兩周年的專訪文章,控方指《立場》發表該文章的目的,是想重燃己冷卻的暴力抗爭。鍾憶述指,當時警方批評文章不盡不實,稱警方未有攻入中大,及未有人講:「燒晒佢啦」。事後《立場》同事有「Fact check(事實查核)」,查找一些片段,顯示警方的確有進入中大校園,亦有錄音中聽到:「燒晒佢啦。」證實文章無事實上錯誤,同事最後亦有就此出了澄清報道。

鍾沛權又指,鄒幸彤獲獎時,她已被拘留,沒有傳媒能訪問她,各報章均引她的聲明作報道,內容亦大同小異。(黃偉民攝)

各報均以鄒幸彤聲明撰寫報道

至於第17篇文章:《鄒幸彤「中國傑出民主人士獎」:香港發生的一切是對世界的警號》一文,此文亦非鍾審批,但控方指文章將犯人包裝為「人權鬥士」,借其口攻擊政權。鍾稱當時鄒已被還柙在獄中,沒有媒體能訪問到她,其他媒體也是用鄒的公開聲明撰寫報道,文章亦大同小異。若此文亦能作為罪證,也可以看出煽動罪的界線很隨意且模糊不清,質疑:「咁叫人點遵守呢?」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控方指《立場新聞》涉煽動的17篇文章。(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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