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場新聞案|鍾沛權指報道初選因屬政治事件 參選人亦具新聞價值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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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被指有17篇文章涉煽動內容,前總編輯鍾沛權、署任總編輯林紹桐及網站的註冊公司等,被控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案件今(12日)在區域法院續審,鍾沛權繼續作供,就控方指控文章涉及「初選」等內容作辯解。鍾指初選是重大政治事件,且法庭至今仍未就這是否違法作定奪,故認為記者有報道的必要。他又否認《立場》為參予初選的人造勢,並稱當時有年輕政治人物冒起,他們受到關注,具有新聞價值。鍾又指,2019的社會運動都不足以推翻「一國兩制」,自言一直覺得國家及香港的政權都「好安全」。

罪犯也有言論自由

提及民主派初選,鍾沛權指初選本身是十分重要的事,關乎重大政治事件,記者必然報道。雖然官方曾提及初選可能犯法,但鍾認為是否犯法,並非行政機關和中央幾個機關可以決定,且直至《立場》結束為止,法庭仍未就初選案是否違法作一個定奪。即使最後初選最後真的被定性為違法,鍾認為:「罪犯都有佢嘅言論自由。」更反問說:「香港有冇一條罪行禁制埋罪犯既言論自由?」

年輕政治人物冒起 過往選舉未出現過

控方亦曾質疑,《立場》透過為多名初選候選人作專訪造勢,宣揚他們的非法觀點。鍾否認幫這些受訪者造勢或「戴光環」,並解釋稱這些受訪者中,不少都是新進和年輕的政治人物,他們剛冒起,這是以往公職選舉未出現過的,他們因而受公眾關注,非常有新聞價值,故《立場》想向讀者呈現這些人物的政治主張。

表達政治主張動輒被指煽動十分危險

就控方指稱涉煽動的首篇文章,即由楊天帥撰寫何桂藍專訪,當中提及政治人物及記者的分別。鍾認為討論有意思,反映新聞機構如何思考,強調:「新聞機構就係新聞機構,唔係政治平台。」故一直未有將文章下架。鍾不同意文章具煽動性,指政治人物如果只是真誠表達政治主張,卻動輒被指控為煽動將十分危險,意味著他們不可以發表意見和政見。正如「警暴」這說法有一定事實基礎,可以有討論的空間,故無理由僅因有人提出此說法就屬煽動或犯法。鍾又稱:「咁寒蟬效應太大,好不利社會健康發展」。

鍾沛權提到,控方指控涉煽動的文章當中,包括一篇何桂藍的專訪,當中提及政治人物與記者的分別,他認為討論有意思,故未有把文章下架。(資料圖片)

社會上有反對聲音僅屬民情宣洩

對於控方指在國安法生效後,社會上仍充斥「政治炸彈」,有「反中亂港」分子炒作事件,隨時有可能摧毀政府管治權威。鍾認為,雖然當時社會上一定有不滿政府的民情,但僅屬民情宣洩,或民意表現。他又指,即使是2019年最激烈的衝突事件,亦不足以推翻「一國兩制」的基石。他直言:「一直覺得我地國家、香港政權係好安全。」至於有否「炒作」意圖,鍾稱他們的意圖並不複雜,很純粹,只是想紀錄事件真相,並謂:「如果要咁複雜去諗點樣煽動人做呢樣做嗰樣,我哋無乜心力做。」

遇激烈批評應透過辯論互相說服

對於「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的說法,鍾稱:「對言論自由既限制更加唔喺絕對。」鍾解釋,法律在1997年後對言論自由的保障好大,記者應在道德、新聞倫理上為自己畫多幾條線,而非法律上的限制。即使會因而遇到激烈批評,應用言論自由給予的空間去辯論,互相說服,這樣對國家、社會最有利。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鍾沛權(52歲)及林紹桐(34歲),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明續。

案件編號:DCCC265/2022

控方指《立場新聞》涉煽動的17篇文章,當中涉及6個範疇。(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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