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案|曾撰文提參與者夾到出血 區諾軒認暗示之間有內鬥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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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派「35+」初選案,16被告否認串謀顛覆國家政權審訊,今(23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等法院)續審,認罪的區諾軒繼續接受辯方律師盤問,區稱簽署《墨落無悔》屬各人的自由,他後來就該聲明在Facebook發文時,亦沒有反對簽署者的立場。惟他在文中有指,若他們認為否決預算案重要,應該落區宣傳時提及,他亦提到:「參與者間繼續夾到出血,效益很少。」法官便問,此是否暗示初選參與者之間「內鬥」,區回應:「可以咁講。」

抗爭派在立場及行動有較多新想法

代表被告何桂藍的大律師Trevor Beel繼續盤問,指區諾軒早前作供形容「抗爭派」是較「進步」,問區是否指有較多新想法,區說:「立場上、行動上,都有呢個意思。」區又說:「佢地政治立場未必完全統一。」區續解釋,他們亦不屬於任何政黨,區指袁嘉蔚亦屬「抗爭派」,他亦曾為袁在初選中助選。

區諾軒承認當時曾為袁嘉蔚助選。(資料圖片)

為參與人助選但無特別支持其理念

法官陳慶偉便問,區是否支持袁的抗爭理念?區強調:「無話特別支持邊嗰理念。」區稱因他曾是港島區的議員,他曾向該區的參選者稱,會公平分配時間替他們助選,因此他有為袁助選。辯方指袁有簽署《墨落無悔》,區稱他不關心誰人簽署該聲明書,強調:「呢個係各人既自由。」他又稱他亦沒有就該網上簽署聲明提出反對。

發文想表達對簽署者看法有保留

區又提及他於2020年6月19日曾在其Facebook發文,指該文章顯示他雖對簽署者的部份看法有保留,但沒有反對他們的立場。區說他尊重簽署者就運用否決權的動機,但說:「作為大會一分子,唔希望佢哋再繼續質疑大會。」他在內文指若他們認為否決預算案重要,應該落區宣傳。他在文中亦講及:「參與者間繼續夾到出血,效益很少。」

法官李運騰問,是否暗示參與者之間「內鬥」?區回應「可以咁講」,李官繼而問是否一班人絪綁他人?區承認有此含義。

之後再發文提發起35+的初衷

辯方其後指區於同年6月亦有撰寫文章,名為:「人與人最可貴的是建立制度——發起35+的初衷」。區指該文可顯示他發起「35+」的理由,文中提到:「失望是源自明明有過半數民意,多區卻太多人參選,分拆選票,得不到該正確反映的議席數。」

黃成智。(資料圖片)

文中提曾投票給黃成智感恥辱

法官陳仲衡留意到,文中提及:「過了那麼多年,也為第一票是投給黃成智感到羞恥」。庭上各人聽到便發出笑聲。區回應說:「其實我都唔係好想...令佢尷尬。」並解釋他成年後,第一次投票便是投給當時屬民主黨的黃成智,當時是2008年的立法會選舉。區及後加入民主黨,和黃成智共事,之後對方離開該黨。區稱因不認同黃的立場,故寫了「羞恥」的說法,但他當時有「大局為重」的想法。李官便問,即是雖然不喜歡某人,因他屬民主派而投給他,令民主派奪得更多議席?區回答是。

戴耀廷頗硬銷運用否決權

代表鄒家成的大律師陳世傑問及,其中一份的協調機制協調初稿提及運用否決權。律師指,該文件予人的印象就該事已達協調,但實際上沒有。區同意並說:「所以我會話,戴耀廷希望他人認同第二點。」李官形容戴都頗為「硬銷」(hard selling),區回應說:「佢不斷寫文、開會有講,都係幾硬銷。」

16名不認罪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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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名被告:吳政亨(44歲)、鄭達鴻(34歲)、楊雪盈(36歲)、彭卓棋(28歲)、何啟明(34歲)、劉偉聰(55歲)、黃碧雲(63歲)、施德來(40歲)、何桂藍(32歲)、陳志全(50歲)、鄒家成(25歲)、林卓廷(45歲)、梁國雄(66歲)、柯耀林(51歲)、李予信(29歲)、余慧明(35歲)。控罪指各被告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

31名認罪的被告。(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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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名認罪被告:戴耀廷、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袁嘉蔚、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馮達浚、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吳敏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范國威、呂智恆、岑敖暉、王百羽、林景楠、伍健偉。

13名准保釋的被告,其中10人不認罪。(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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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編號:HCCC 69/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