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管局女高層與夫涉AEON偷1600元食物 盜竊罪成各罰5千元

撰文:凌子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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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管局總行政經理莊慧敏,與骨科醫生丈夫趙名宇,涉在黃埔AEON超市內偷海膽、刺身等價值逾1600元。二人否認盜竊罪受審,兩人自辯時稱,當日使用資助付款機時,因專注安排幼女返港事宜,一時分心便把未經掃描的貨品放入袋,又稱遭警員誤導才作招認稱:「偷嚟自己食。」案件今(6日)在九龍城法院裁決,裁判官梁雅忻裁定兩名被告均盜竊罪成。

裁判官梁雅忻指,兩人稱當日使用自助付款機時分心,但觀乎閉路電視片段,他們的說法與其行爲相違背,認為二人對於哪些貨物未經掃瞄必然心知肚明,尤其是當中已付款的貨物價格只約600元,尚未付款的貨物價值卻逾1600元,裁定二人懷有不誠實意圖,一同行事,選擇性掃瞄貨品,並且清楚知道對方行為。最後判2人各罰款5千元。兩被告聞判後無特別表情,離庭亦未有回應記者提問。

偷竊食物包括刺身壽司

兩名被告:趙名宇(47歲)及莊慧敏(48歲),被控於2022年4月23日,在黃埔花園青樺苑(第5期)地庫一層及地下永旺(香港)百貨有限公司,偷竊一個西瓜、一個蜜瓜、兩包布丁、兩包藍莓、兩包刺身、一包壽司和一包雞,總值1632.8元。

女被告莊慧敏曾與張竹君一同出席疫情記者會。(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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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員見有貨品未嘟機放入袋

控方案情指,當日下午兩被告推著載有大量食品的手推車,使用自助付款機付款,超市保安發現部份貨品兩人未「嘟」機便放入袋。隨後警員到場,二人警誡下承認涉案貨品「偷嚟自己食嘅」。夫婦倆在警署時,趙承認「一時貪念」故有食物無「過機」,莊則稱以為貨品「嘟咗」才會放入袋。

稱遭警員誤導下認偷嚟自己食

辯方審訊階段反對被告招認呈堂,指警員曾向他們說:「有意無意都冇分別」,沒有付款便將貨品帶走就是偷竊,又稱盜竊只是「小事」,毋須聘請律師,他們「合作」便可盡快離開及致電女兒,並教唆二人說食物偷來自己吃。兩被告因受警員誤導,在非自願下作出招認。裁判官認為被告自願作出招認,裁定口供可呈堂。

被告稱被捕至錄口供過程中,均有被警員誤導。(詳看下圖)

趙稱付款時心掛掛

兩被告出庭作供,趙稱案發前一晚從身在杭州讀書的幼女口中得知,其學校附近區域遭封控,因擔心當地疫情惡化,當日付款時「心掛掛」,顧著幫幼女查看返港航班,以為貨品已「嘟」機。

莊稱不懂如何用自助付款機

莊則指,她工作繁忙,大多交由母親到超市購物,完全不懂如何用自助付款機,承認案發時將貨品「搞到好亂」,同時想起幼女的事和未完成的公務,手忙腳亂,一時大意把未過機的貨品入袋。控方質疑,內地疫情一向反覆,既已安排幼女,為何又如此擔心,問她:「你對祖國嘅醫療冇信心?」莊否認,解釋她不擔心女兒確診,而是憂慮她若有不適不能看醫生。

案件編號:KCCC1147/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