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軍澳便衣警被私了 警被圍毆3次至鼻骨骨折 4男女認罪候判

撰文:劉安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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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0月有網民號召「18月區開花」示威行動,其中在將軍澳有便衣警遭「私了」,該便衣警當日被群眾包圍,他多次嘗試逃離卻一再被截,期間被圍毆3次,更曾被不明的尖銳硬物猛烈襲擊,至令他面及四肢等多處受傷及鼻骨骨折。4名當日有份參與襲擊的男女,今(2日)在區域法院分別承認暴動、非法禁錮等多罪。法官把案押後至10月9日求情及判刑,各被告需要還押。

其中兩名被告是夫婦

4名認罪被告:劉文全(30歲,技工)、林芷瑩(女,32歲,文員)、吳婉菁 (24歲,保險經紀)及17歲男生。劉、林二人為夫婦,育有一名未滿一歲的兒子。劉承認暴動、非法禁錮及對他人身體加以嚴重傷害共三罪;林承認非法集結罪;吳承認暴動及有意圖傷人;17歲男生則承認暴動、非法禁錮、有意圖傷人及非法集結中使用蒙面用品共4罪。

2019年10月13日晚,將軍澳有群眾集結,一名便衣警被人發現其身份後遭圍毆。(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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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衣警執勤時被發現其警員身份

案情指,涉案偵緝警員6191於案發2019年10月13日在將軍澳便衣執勤,在唐明街公園觀察附近一帶的非法行為。下午約7時半,有示威者發現警員的身份,警員後退至唐俊街,卻遭約40名的群眾包圍,並要求他脫下面罩以確認其身份,否則拒絕讓他離開。

劉氏夫婦曾扯警頭髮及向警大叫

涉案片段顯示,被告劉文全當時在警員的左方,要求警員脫下面罩和確認他不是警察,之後更拉扯警員的頭髮約12秒,其他人士則在搶奪警員的袋子;被告林芷瑩曾多次向警員大聲喊叫,大叫:「你唔係警察,啲防暴做乜X會嚟,X你老母。」

吳及男生用槌及傘擊警員

被告吳婉菁則在其他人正在拉扯警員時,揮動她從背包取出的槌子,擊打了警員的右大腿一次;17歲男生則舉起手機拍攝警員,又舉起一把雨傘戳向警員三次。

警員墮進花槽再被群眾襲擊

警員其後成功逃往唐德街方向,然而不久後便已再度被群眾包圍。他被人從後踢跌,倒在路邊。當他嘗試站起來之際,又被人推撞,以致他墮進路邊花槽。警員之後被一群約有 10 至 20人的群眾,以不明的尖銳硬物猛烈襲擊,期間吳婉菁以槌子擊打警員至少七次,17歲男被告則先後以雨傘擊打和戳向警員三次。

四肢及面多處受傷鼻骨骨折

警員之後獲其同僚攙扶下離開,但不久再遭截停並被逼分開。警員再遭受猛烈襲擊,其中劉文全分別以膝蓋及拳頭襲擊警員的頭部各兩次。最終,警員獲送往將軍澳醫院接受治療。身體檢查顯示,警員的臉部、頭部及四肢有多處受傷,包括臉部、手部及腿部有十多處裂傷、鼻骨左邊有骨折,有骨折碎片移位的情況等。

案件編號:DCCC 431、432、433、442及 443/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