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元乘車|倡3優化方案 周永新:不能因少數「濫用」令施政顯吝嗇
二元乘車優惠被指會成為政府財政「無底深潭」,香港大學社會工作及社會行政學系榮休教授周永新今日(9日)在報章撰文稱,要檢討乘車優惠,最先要做的是重溫引入優惠的初心和目的。周指,引入乘車優惠用意是鼓勵長者和殘疾人士外出參加活動和探望親友,不要因交通費用昂貴留在家中,推行後,效果立竿見影。
周指,乘車優惠是重要惠民措施,影響逾200萬市民,因此任何改動不能單看財政負擔,必須合情合理,不能單單因少數違法者或「濫用」行為,令政府施政顯得寒酸和吝嗇。
周表示,檢討乘車優如目的是要打擊假冒犯法行為,重點應放在嚴厲執法、加重刑罰。他亦提出3個優化方案,包括限制合資格人士每月最多可享有120次交通費用補貼,此可令政府在不改變乘車優惠的大前提下,同時控制支出急升。 另外兩個方案是控制補貼金額,包括把每月補貼總額上限定於720元,或劃一每程補貼不超過10元,若超出上限須長者自行支付。
建議合資格人士每月最多可享120次補貼
周永新今日在《明報》撰文提出三個優化方案,當中方案一是乘車優惠設上限,他建議合資格人士每月最多可享120次交通費用補貼,即平均每天4次。他指,假設合資格長者或殘疾人士每天都外出參加活動或探親,來回各需兩次車程,每月120次應足夠,建議是每月120 次,合資格者亦不用限制自己每天享受乘車優惠的次數。
周指據其觀察,合資格人士每次交通費用多在12元以下,如以每程平均8元計算,政府的補貼是6 元, 120次就是720 元,他相信以上假設跟現實情况不會相差太遠,而此方案政府在不改變乘車優惠的大前提下,也可達到控制支出急升。
方案二是乘車優惠補貼每月上限定於720 元。周永新解釋,720元是根據第一個方案推算而來,而方案二並不限制合資格人士每月乘坐交通工具次數,但他們一個月內享用的乘車優惠補貼不超過720 元,超過便得自行繳付交通費用。周指,對大部份合資格者來說, 720元的乘車優惠補貼應足夠,只是那些仍就業的經常往返工作崗位,這筆數目就可能不足夠。
周的方案三是把乘車優惠劃一金額,規定每程補貼不超過10 元,超過此數目,合資格者得自行繳付餘額。周解釋,此安排的目的是解決「長車短搭」問題,但可能令一些合資格者不願到較遠地區參加活動或探望親友,例如住在愉景灣或離島居民每次外出都須「精打細算」。
周永新:改動不能單看財政負擔 要顧及受惠市民感受需要
周永新指,乘車優惠是政府重要惠民措施,影響逾200萬市民生活,因此任何改動不能單看財政負擔,也要顧及受惠市民的感受和需要,必須做到合情合理,不能單單因為少數違法者或「濫用」行為,而令政府施政顯得寒酸和吝嗇。
勞福局稱,留意到社會對優惠計劃發表不同意見,包括優化和防止違規使用措施,現階段政府工作重點是加強打擊違規使用,並加強與公共交通營辦商聯合執法,以提高阻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