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同袍說:你老婆畀我X 警員稱感冒犯覺遭性騷擾 入稟求賠16萬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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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署報案室工作的警員,聲稱因稱呼駐守槍房的高級警員為「大佬」,並發生口角後結怨,報案室警聲稱之後常遭對方留難,警方曾作出調停,他亦有向對方道歉,惟該高級警之後仍常嘲諷他,並向他說:「你老婆畀我X」及「阿媽畀我X」等話,報案室警感到冒犯,認為這些話屬性騷擾及性別歧視,他自行入稟區域法院,要求該同袍賠償16萬元,又指警務處未能為僱員提供安全環境,亦要就事件負責,要求法庭亦下令處方向慈善機構捐出16萬元。

原告是吳漢森(譯音),被告是林文龍(譯音,下稱:首被告)及香港警務處。

原告吳漢森認為同袍林文龍涉性別歧視,自行入稟要求賠償16萬元。.

稱呼首被告是大佬發生口角

原告在自行寫的入稟狀透露,案發時他和首被告均駐守荃灣警署,原告在報案室工作,首被告則槍房工作。2020年7月22日,原告到槍房歸還裝備時,叫了首被告一聲「大佬」,當時正在清理枱面的首被告說:「呢度無大佬,叫師兄。」兩人因態度問題爭執。兩日後原告歸還子彈時故意逐一交出,首被告質疑原告情緒有問題,認為他不宜拿,並作出投訴。

已向對方道歉之後仍遭嘲諷

兩人在上司安排下面談,希望能解決事件,原告亦向首被告道歉。惟原告聲稱之後在警署內有涉及他的傳聞,他在警署內遇見首被告時,亦會遭首被告嘲諷。

聽首被告話後擔心妻及母安危

2021年6月19日,原告到槍房時,首被告不斷向他叫嚷,並說:「你老婆畀我X」、「你阿媽比我X,生咗你個衰仔……」原告指首被告翌日有向他道歉,但他沒有接受,認為首被告的言語冒犯,且涉性騷援並屬性別歧視,他亦擔心其妻及母的安危。

認為警方亦要負責

除首被告外,原告認為作為僱主的香港警務處,亦須就事件負責,認為警方未能為員工提供安全的環境下工作,為免員工受欺凌及性騷擾,故除要求首被告就事件賠償16萬元外,亦要求法庭下令警方須捐16萬元予慈善機構。

案件編號:DCEO 7/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