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家爭產|二房長子入稟 求長房兩兄向各人分逾2千萬元及珠寶

撰文: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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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故全國政協副主席霍英東家族後人爭產案,家族成員先後於2012年和2022年達成和解。霍家二房長子霍文芳上周五(4日)入稟高等法院,要求遺產執行人、霍家長房二子霍震寰及三子霍震宇,根據2012年的和解協議,或本年的執行人方案,向每名遺產受益人分發2500萬或2115萬元,以及把珠寶分給他們。

原告為霍文芳,被告為霍英東的遺產執行人霍震寰及三子霍震宇。

原告在入稟狀指,要求被告根據2012年8月和解協議,把協議涉及的珠寶,以及向每名遺產受益人分發2500萬元。

原告亦指,被告或根據本年2月的遺產執行人方案,把珠寶交予遺產受益人;和把珠寶以高於500萬的價錢,公開拍賣,再把淨收益均分予遺產受益人。原告亦要求,被告向每名遺產受益人,分發約2115萬元。

案件編號:HCMP1245/2023

回顧霍家爭產案最終和解收場。(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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