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員葉嘉宇涉姦女生 事主稱被迫口交至乾嘔 被告仍要求繼續

撰文:劉安琪
出版:更新:

曾效力港超聯球員理文的足球員葉嘉宇,涉在私家車上強姦17歲女生案續審,事主X今午(7日)出作供。女學生X稱,事發前數天,她在海旁與朋友唱歌,被告聽到後讚她唱歌很好聽,二人交換了聯絡方法。數日後,被告約她外出用晚膳,並開車載她到大潭,然後把她強姦。X憶述過程時指,她曾明確表示「唔好」,被告只說:「唔插入去,淨係擺係出面。」但仍有性交,之後又要求她口交,即使她出現乾嘔情況,被告仍要她繼續,她遂意識到被告的行為,只是為了滿足他自己,後來被告的朋友相約他釣魚,被告載她回小西灣後,便會合朋友釣魚。審訊明續。

被告葉嘉宇(現26歲,丙組球會駿達的守門員),被控於2021年3月16日,在香港大潭,強姦X。

被告葉嘉宇否認一項強姦罪,在高等法院受審。(劉安琪攝)

相識後幾乎每天都閒話家常

事主X供稱,2021年3月11日晚上,她和朋友到小西灣海旁聊天,之後更一起唱歌,在旁的被告聽到後,稱讚她唱歌很好聽,兩人聊天了一會便交換Instagram 帳號。此後,兩人幾乎每天都會在Instagram 閒話家常,被告會向她提及釣魚的趣事,X則談及其兼職工作。

被告提議去遠啲靚啲的地方

案發當日,被告在小西灣踢完足球後,邀請X一同用晚膳。被告之後開車去接X去太安樓買食物,並提議去「遠啲靚啲」的地方用膳,即筲箕灣。但被告最後開車到大潭。X稱當時她已感到有點擔心,由於她已在被告的車上,又不知目的地為何,故也沒有任何辦法。

聊天期間突親吻攬腰

兩人在車內用膳後在後座聊天,被告突然開始吻她,又攬著她的腰,X嘗試推開被告但不成功。X稱她當時問了被告一個問題,但不肯定該問題是:「你係咪有女朋友?」還是:「你係咪對個個都係咁?」被告回應:「你咁睇我架。」X感到十分不好意思,便伸手拍拍被告以示安撫。

已明言唔好被告仍繼續

被告之後繼續對X毛手毛腳並強吻她,又脫下X的褲子和抬高她的腿。X意識到被告想做什麼,便明言說:「唔好。」被告聞言僅表示:「唔插入去,淨係擺係出面。」惟X感到和見到被告有作出性交行為。X雖然一直有叫:「唔好。」但去到中間已有一點想放棄。X說:「因為我淨係想快啲完。」X又稱,她當時身處不熟悉的地方,附近沒有任何車輛,就算逃跑也未能回家。

乾嘔不舒服被告仍要求繼續

X續指,被告與她性交一段時間後,要求X替他口交。X拒絕了至少3至4次均未能成功,她為了「快啲完成呢件事」,有幫被告口交。但第二次替被告口交時,因為「頂得太入喉龍」,乾嘔了一下。被告見到X很不舒服,仍要求X繼續口交。

載X回小西灣後去釣魚

X稱她當下意識到,被告只是為了其「Own fulfillment(自我滿足)」。其後,被告的朋友約他去釣魚,雖然他仍想和X繼續,但在X堅持下,被告最後載X回到小西灣後去了釣魚。

與友討論到家計會服事後丸

翌日凌晨,X自行回家後,去洗手間時發現內褲有血跡,懷疑是因為其處女膜破裂或陰道受傷。X隨即在發訊息給其朋友,懷疑自己遭強姦,但不獲回應。她遂致電另一名朋友,對方知悉後立刻到X家樓下,兩人聊天至凌晨四點,期間提及之後要到家計會服「事後丸」。

案件編號:HCCC 128/ 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