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隧分流|分時段收費周三提交立法會 突推遲一周至12.17實施

撰文:林穎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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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隧分流首階段「633」方案的第二階段,即「不同時段不同收費」,原訂在12月10日實施,即與區議會選舉同一日。惟運輸及物流局今日(16日)表示,新措施將推遲一周,在12月17日清晨5時才推行,以便在立法程序完成後,預留充份時間廣泛宣傳。

運輸及物流局局指,《〈2023年行車隧道(政府)(修訂)條例〉(生效日期)公告》將於立法會復會首日,亦本周三(18日)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

當局指,政府十分重視宣傳教育工作,為了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生效日期後,預留充分時間廣泛宣傳,以便公眾可透過多渠道了解分時段收費的具體安排,故決定在《生效日期公告》指定12月17日(星期日)凌晨6時為實施時間,務求有序順暢地實施分時段收費。

三條過海隧道「不同時段不同收費」(又稱為分時段收費),原訂於12月10日上午5時實施。運輸署上周三(11日)舉行簡報會時,被問及這日子與區議會選舉同一天,署方當時表示,原定12月6日的立法會會議完成立法程序,緊接最近的星期日便是12月10日,認為有需要盡快實施,故決定於該日推行,並無考慮選舉。

被問及延期一周實施是否避開區議會選舉,運輸及物流局發言人重申,政府考慮到隨着社會和經濟活動恢復,過海交通流量持續上升,因此有需要盡早在過海隧道落實分時段收費,以遏抑和分散繁忙時間的過海交通。

發言人指,《公告》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整個程序將在12月6日完成。為了在立法程序完成並正式確定生效日期後,預留更多時間廣泛宣傳,以便公眾可透過多渠道了解分時段收費的具體安排,政府決定在12月17日(星期日)實施分時段收費,務求有序順暢地實施有關安排。

新收費方案與早前公布的「644」相同,周一至六(不包括公眾假期)會按繁忙時段、一般事段、非繁忙時段等不同時段收取隧道費,西隧繁忙時段私家車收費為60元;紅隧及東隧則為40元。非繁忙時段則會劃一收費20元。

至於周日及公眾假期,三隧不設繁忙時段,一般時段劃一收費25元;非繁忙時段為20元。

▼8月2日 三隧分流首日 紅隧早上交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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