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萬生育獎勵金表格曝光 父或母須在嬰兒半歲前親身交表格

撰文:江麗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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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份施政報告提到,政府推出兩萬元新生嬰兒獎勵金,鼓勵生育,措施已於公布當日、即10月25日起生效,為期三年。新生嬰兒獎勵金申請表格曝光,列明新生嬰兒父母只可為其嬰兒遞交一份申請,重複遞交將不獲處理;而父母須於合資格嬰兒半歲前親身向出生登記處遞交表格。

▼施政報告 多項措施鼓勵生育及支持有仔女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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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嬰兒一份申請 重複遞交不獲處理

政府推出新生嬰兒獎勵金,鼓勵生育,想申請相關獎勵金須符合三大要求,包括:

.新生嬰兒要在10月25日或之後出生;

.在香港出生;

.父或母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

相關申請表格曝光,只要求申請人填寫銀行帳戶及聯絡資料,並簽署聲明。表格列明,新生嬰兒父母須於合資格嬰兒半歲前,親身向出生登記處遞交表格。而新生嬰兒父母只可為其嬰兒遞交一份申請,重複遞交將不獲處理。

需填寫資料包括:
.銀行帳戶持有人姓名
.與嬰兒關係
.銀行名稱
.銀行帳戶號碼
.可接收本地短訊的本地聯絡電話號碼

有機會向其他各方披露申請人資料

聲明部份有六點,其中提到政府及其代理人或承辦商有機會在處理申請期間,有機會向其他各方披露申請人資料,以進行查詢或調查確認申請人是否符合獎勵金資格。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早前在施政報告記者會上曾提到,新生嬰兒的父母在辦理出生登記及辦出世紙時,可同時提交申請,已登記「智方便+」用戶也可經網上申請,父母應在嬰兒出生42日內申請;如未能如期登記,也應該要在出生後6個月內申請。

政務司副司長卓永興。(蘇煒然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