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大衝突|警方圍堵校園後尖東非法集結 14人判囚1人入勞教中心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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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大學於2019年11月被示威者佔領,警方同月17日晚圍堵校園,之後的早上,有多人在尖東一帶聚集,19名男女在華懋廣場一帶被捕,他們早前被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其中15男女,今(9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判刑,區域法院暫委法官嚴舜儀指,當日事件非突然發生,直指當日聚集人是來支援理大內的示威者,有極高風險妨礙警方的行動,故判14名被告入獄9至14月,另一年輕被告判勞教中心。

今日判刑的15名被告:何兆川(26歲,道具製作)、陳思晨(25歲,電影製作)、高敬希(22歲,醫院配藥員)、陳綺敏(41歲,清潔工)、王穎彤(24歲,藝術創作)、許巧靜(25歲,無業)、陳東城(46歲,地盤工人)、鄭肇其(56歲,經營食品工場)、施雄國(39歲,貨車司機)、鄭瑞琪(33歲,文員)、蔡蒨盈(30歲,推廣員)、程曉君(30歲,文員)、鍾靜純(31歲,社工)、江麗華(30歲,室內設計行政人員)及劉頌祈(30歲,社工)。他們被控於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咀科學館廣場一帶,連同其他身份不詳的人非法集結在一起。

被告高敏希因犯案時不足18歲,嚴官判他入勞教中心;其餘14名被告中,只有陳思晨及陳東成當時非穿黑衣或戴裝備,兩人判刑9個月;施雄國因幼子患病要人照顧,獲酌情減刑至11個月;鄭瑞琪亦因其母患病而承受精神及經濟壓力,判囚13個月,餘下12被告判囚14個月。

2019年11月18日早上,警方在尖東圍捕多人。(詳看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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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有4名被告:吳肇韜(22歲)、洪妙賢(27歲)、鄧耀雄(27歲)、陳正雯(23歲),被判囚9至14個月;同案女被告曾曉琳(20歲,女學生),她與其他被告一同被捕,並被搜出有護目鏡、雨傘及雨衣等,她開審前已認罪,被判囚9個月2星期。

案情指,理工大學於2019年11月11 日起被示威者佔據,之後接連發生暴動情,警方於同月 17 日晚起圍堵校園。翌日早上 8 時許,有人應網民呼籲在尖東一帶聚集,並與警方對峙,前排有人張開約 20 把傘,要求釋放在理大的人。20名被告在現場被捕,除了一名女生在開審前認罪,其餘19人均否認控罪,並稱他們因八卦、陪朋友、買早餐等原因路過現場。但嚴官未有接納他們的說法,認為他們必然知道現場正發生非法集結,裁定他們全部罪名成立,判刑則在9至14個月不等。

案件編號:DCCC 855/2020、DCCC 475/2021、DCCC 609/2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