禮頓認沙中線有工程偏離圖則罰款4萬 官認太輕覆核後改罰14萬元

撰文:郭顥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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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沙中線於2018年被揭工程出現問題,總承辦商禮頓建築去年在九龍城法院承認違反《建築物條例》,即在一個約131.4平衣半的製冷機房的鋼筋,未依圖則完全或正確地扭入連接器,去年6月被判罰款4萬元。律政司認為判罰太輕,要求原審的裁判官林子康覆核。林官今(28日)承認判刑時過分考慮禮頓已按指引重建,忽略這是承辦商的責任,其偏離圖則的做法,亦會削弱公眾信任,有損公眾安全,認為原判罰款未能反映控罪嚴重性,今改判禮頓罰款14萬元。

控方指官過分考慮被告求情因素

被告禮頓建築(亞洲)有限公司,承認身為註冊建築承建商,嚴重偏離建築物條例批准的圖則,去年6月被判罰款4萬元。

禮頓建築承認沙中線有工程偏離建築物條例,被改判罰款14萬元。(資料圖片)

控方指法庭判刑時過分考慮被告的求情因素,未考慮涉案工程涉及公共基建,認為判刑需具阻嚇性。

官指被告未用合規材料削弱公眾信任

林官稱他同意判刑時過分考慮被告有按例重建製冷機房,但按規例進行工程是其責任,被告在公共基建工程中,沒有使用合規的材料,並偏離批准圖則,削弱公眾信任,有損公眾安全。沙中線屬大型基建工程,但本案涉違例部份只是一個約131.4平方米的製冷機房,考慮各項因素,認為應把起刑點提升至21萬元,因被告認罪,改判罰款14萬元。

屋宇署傳票指,禮頓於2017年6月30日,身為於沙田至中環線項目紅磡列車停放處進行建築工程的註冊一般建築承建商,直接涉及當中可變製冷劑流量系統(VRV)機房的鋼筋混凝土底板工程,嚴重偏離建築事務監督根據《建築物條例》批准的圖則所顯示的工程。

案件編號:KCS51208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