僅4%舊樓按指示改善消防安全 專家﹕舊樓殘如「老人家」難執行

撰文:彭愷欣 楊婉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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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生奪命火警、有69年樓齡的油麻地廣東道562號唐樓,被揭沒有消防設備及有人經營無牌食肆,令人擔心本港其他唐樓亦存有火警隱憂。消防處昨日(16日)指涉事唐樓受《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監管需改善消防安全,惟因唐樓仍未接受部門聯合巡查,故未發出「消防安全指示」。
而全港逾1.3萬幢受上述條例監管的樓宇中,消防處及屋宇署13年來只巡查其中七成。當中有多少幢大廈獲發指示,又有多少幢有遵照指示進行改善工程呢?消防處今日回覆指,已巡查的9,702幢目標樓宇中,有87%幢樓宇(8,447幢)獲發逾20萬張「消防安全指示」,但當中只有約4%的樓宇(即334幢)按指示完成改善工程。有專家坦言,舊樓殘舊如「老人家」,加裝消防泵可能增加電力供應負荷及影響防水層,且費用高昂,「變相一闊三大」,認為政府應協助業主提升舊樓消防安全。

消防處表示,《消防安全(建築物)條例》(香港法例第572章)監管在1987年3月1日或之前建成或工程圖則是1987年3月1日或之前首次呈交建築事務監督批核的綜合用途建築物或住用建築物。消防處會聯同屋宇署巡查有關建築物,向建築物擁有人及/或佔用人發出「消防安全指示」,要求他們進行消防安全改善工程。

自上述條例於2007年實施以來,消防處和屋宇署分階段對受條例監管的13,500幢目標樓宇展開聯合巡查。截至2020年10月底,兩個部門已經完成巡查9,702幢目標樓宇,並向其中8,447幢綜合用途樓宇發出了208,892張「消防安全指示」,而獲遵辦或因不同原因而撤銷的指示共有 84,139 張,總共有334幢樓宇完成消防處的指示所需的改善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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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專家﹕政府可協助業主提升消防安全

金科消防顧問技術總監梁錦得稱,舊樓加設消防設備,不單只是在樓梯加裝火警鐘那麼簡單,牽涉到的是大廈的供電系統、天台加水缸等。梁錦得以「老人家」來形容舊樓,結構上很多東西已殘舊,若要加裝消防泵會增加電力供應負荷,因此電燈公司或要求業主更換整座大廈的供電系統,「未必純粹加個鐘咁簡單,可能涉及電力系統,需要嘅費用好大,嚇怕業主。」梁錦得又稱,在天台加裝水缸亦有可能影響大廈防水層,「變相一闊三大。」舊樓業主有責任提升消防設備安全,梁錦得認為,政府可以協助業主處理,除了提供資助外,亦可於技術上為業主提供指引。

香港工程師學會消防分部發言人林振敏則表示,舊樓要安裝消防喉轆、火警鐘這些不難做,最大的考慮是水缸問題,因大部分60、70年樓齡的舊樓結構,於當時的設計,其水缸的容量未必能負荷。他稱,負責任的業主,若真要改善消防設備,可以尋找承建商及專業人士了解樓宇能否安裝水缸,若發現不可以,亦能與政府商討折衷的方法,例如層數不高的樓宇,或可以直接駁街水,或安裝容量較小的水缸,「係睇業主願唔願意去做,願唔願意去改善火警安全。」

消防處表示,《條例》所發的「指示」,一般會給予樓宇擁有人12個月的時間以遵辦所需的規定。此外,消防處在不損害基本消防安全的大前提下,會以靈活和務實的方式處理每宗個案,並會根據個別情況及有關業主、法團或其委任的認可人士或顧問就執行「指示」提交的資料,適度放寬部分規定或延長遵從「指示」的期限。但若業主未能在合理時間內遵辦「指示」,而又未能提出充分理據支持延期的申請,消防處會就每宗個案的相關證據及實際情況,按《條例》採取執法的工作,以確保舊式樓宇的消防安全。

油麻地廣東道562號唐樓火警奪七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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