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Offer後可以更改到職日嗎?HR揭暗黑內幕:1類理由較易獲諒解
面試除了考驗自身實力,同時也是與僱主彼此熟悉認識的一個環節,不過,當僱主問道「何時能開始上班時?」,應如何回覆呢?
近期有一名網友表示,與主管於電話確認自己能在三周後開始上班。不過,突然反悔想改為一個月,不知道會不會給主管有出爾反爾的感覺。
約定好到職日期可以改嗎?人資曝光公司看法
近期有一名網友於Dcard發文表示,與主管在電話中確認自己能在三周後開始上班,不過,反悔想改為一個月後再報到,不過,擔心會給主管不佳的印象,或是被誤會有不想入職的想法。深感擔心的事主自己上網搜尋,一般的到職時間多久比較合理,綜合常見的建議為「兩周到一個月」,不過可能因公司大小而有差別。因此他詢問網友:
如果要更改為一個月, 理由是什麼一般比較能被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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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網友紛紛建議若覺得合適可隨時入職:
「如果面試的時候你覺得這公司不錯,而你現在也沒有工作的話,就可以說隨時上班,如果你還有其他面試,看你安排至何時,再加上一周等待其他公司的通知。如果先答應後來決定去另外一間,報到日前通知公司其實都是可以的,不要想太多。」
也有網友建議若以確認就不要再更改:
「已經講好了就不要再改比較好(除非是不可抗拒的因素)」
「不建議改,公司都不會期望到職時間隔太久,找理由很容易出問題」
「如果我是主管確實會覺得妳態度反覆不定,感覺妳不是很重視、滿意這份工作,可能是還在騎驢找馬,那可能在入職前對方還會再面試其他人,至於妳跟他敲定入職日期,他會不會毀約這又是另外一件事了」
「妳自己已經壓日期了,除非遇到重大事故,不然妳會黑掉」
也有人資網友回應:
「我是人資,自己答應的事有變卦,人資都很討厭,全公司不是只有你的職缺要找人,很多安排好的事情跟簽文都要重弄,建議還是乖乖報到,除非是身體健康問題,必須要在多一周恢復什麼的(屬於可以諒解),不然有變卦或者惹到別人,讓別人有卡位機會的話,人資一定會放棄你這邊,畢竟你比較麻煩」
「我是人資,對於臨時反悔或改約報到日期的人選感到反感,公司流程制度簽核教育訓練全都要重新調整,增加溝通成本,也造成未來報到的主管的不佳印象。特殊情況特殊處理,建議你真的想改,就找個合理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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