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補習社「借殼」崇正中學辦DSE班學費19萬 教育局籲勿上當
大量「高才通」人才帶受養人子女來港讀書,衍生「本地生」升讀大學爭議,港府上周收緊定義,2028/29學年起,人才簽證子女需居港兩年,才能申請本港大學資助學位,杜絕「考試移民」,有內地教育機構疑針對新安排在香港「借殼辦學」。一間名叫「摘星DSE」的公司聲稱,與香港私立的崇正中學合辦中學文憑(DSE)課程,可於香港校舍就讀,由該內地機構教學,一年學費連「捐款」最貴要價19萬元,較教育局批准該中學收取的學費貴逾五倍。崇正2018年捲違規辦學,同樣是「借校舍」。
教育局回覆指,無接獲「摘星」於崇正中學校址營辦學校,或開辦教育課程的申請,正就其招生行為採取執法行動,勸喻家長及學生切勿上當,誤信可以「假學生」身份符合居港規定。《香港01》正就事件向崇正中學及「摘星」查詢。立法會議員鄧飛指,現時仍未知涉事機構與崇正中學的合作模式,合作辦學亦衍生學籍問題,教育局應向明確回應這種辦學方式是否可接受。
宣傳香港崇正「提供」學籍
內地社交平台一個名為「摘星DSE」的專頁聲稱,與香港崇正中學合辦DSE課程,並正為「香港崇正校區」招生。據宣傳資料指,香港崇正中學會提供正規學籍、校園場地及硬件設施,而「摘星DSE」會負責全科教學、教材研發及升學輔導服務,在校中六學生可以直接以「學校考生」身份報考DSE。
記者以家長身份,以微信向「摘星DSE」查詢,職員指機構將於8月17日在深圳舉辦崇正中學高一及高二的招生測試,即招中四及中五學生,預計各級招生58人。招生測試有英文及數學考試,參加的學生需繳付人民幣700元。
招募「港籍」學生 可選「香港非永居」
雖然宣傳資料稱,機構正招募中四及中五「港籍」學生,但招生考試的報名表並無要求學生一定要有香港居留權,「身份類別」一項可選擇「香港永居」、「香港非永居」、「無條件逗留」及「未取得香港身份,在辦/不會有香港身份證」。
報名表列明,中四課程學費約17.8萬港元,中五課程學費為18.8萬港元;宣傳資料則列明,DSE課程每年的學費加上「捐款」約為16萬元至19萬元,「摘星DSE」的職員指學費需直接向「香港校區」支付,但未說明「捐款」的性質。
教育局僅批准崇正學費約3萬 摘星收貴5倍
不過,翻查教育局資料,崇正中學獲批收取中四至中六DSE課程的學費,為28,840元至32,800元不等。換言之,「摘星DSE」香港校區的學費比教育局批准崇正中學批出的貴逾五倍。宣傳資料亦指,預計會和酒店合作,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住宿,每月要價10000元。
本港開辦正規課程的學校,這些學校須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並受規管。學校須獲批准開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及 / 或個別非本地正規課程。按「摘星DSE」宣傳資料的寫法,真正提供DSE課程的並不是崇正中學,而是「摘星DSE」。
崇正中學的官網顯示,學校有提供國際中學教育普通證書(IGCSE)及Cambridge Advance Level課程,但無關於DSE課程,或與「摘星DSE」合作的資訊。
教育局:無收到「摘星」於崇正校址辦學申請
教育局回覆《香港01》查詢指,無接獲「摘星」於崇正中學校址營辦學校或開辦教育課程的申請。就「摘星」在未有獲批註冊成為學校之前,以其名義就提供教育課程進行招生,教育局正採取適當的執法行動。
教育局又指,「崇正中學」(而非其他機構,包括「摘星」)是根據《教育條例》註冊的學校,亦獲批准開辦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及個別非本地正規課程,但局方並無接獲該校更改學校名稱的申請。
教育局勸喻家長及學生切勿上當,誤信可以「假學生」身份符合居港規定,如有違法定當轉交執法機構跟進。教育局周四(7日)傍晚再回覆指,正聯絡崇正中學負責人要求交代事件。
《香港01》正就事件向崇正中學及摘星教育查詢。記者多次致電崇正中學校長董福,但對方未有接聽電話。
「摘星」今年開設香港分公司
涉事的「摘星DSE」由深圳市摘星教育交流有限公司經營,於2017年成立,法人代表名為陳治龍。該公司於2025年1月亦於香港註冊成立「香港摘星教育有限公司」,公司董事名為蕭浩恩,持香港身份證,報住深圳地址。
「摘星DSE」官網指公司專注DSE課程培圳,又標榜教學團隊是由港大、中大畢業生組成,「將原汁原味的香港教學模式引入深圳」。網上留學中介則介紹,摘星是「由一眾港籍教師自2014年成立」。不過,內地培訓機構提供的DSE課程不受香港教育局規管。
涉事內地機構的社交平台於7月25日起為香港校區招生,政府在同月31日宣布,2028/29學年起,內地人才的子女需居港兩年,才能申請本港大學資助學位。新修訂實施後,內地人才子女在港就學的需求或因而增加。
2018年捲違規辦學 同為「借校舍」
崇正中學曾捲入違規辦學事件。2018年,朗思國際學校被揭於位於長涉灣的崇正中學校舍,違規營運中、小學,兩間學校亦曾協議合辦課程,但違規事件被揭後,逾半原本執教崇正朗思中學的教師決定不與崇正中學簽約,校方隨後決定停辦相關課程。崇正中學校舍業主為香港崇正總會,是學校的辦學團體。
鄧飛:合作辦學衍生學籍問題
選委會界別(教聯會)立法會議員鄧飛指,現時仍未清楚涉事機構與崇正中學的合作模式,如崇正中學單純以業主身份,將校舍出租,問題就出在內地機構在港有無辦學權;但若崇正與內地機構的教師簽約,枱面上就是崇正辦學。
「學校註冊牌照是批給崇正,不是其他機構,現在崇正不是自己辦學,而是和他人合作辦學,這樣又是可行?是否符合註冊牌照?這需要局方明確向業界和社會解答,否則會引起混亂。私立學校愈來愈多,這種辦學方式可否接受,局方要明確回應。」鄧飛亦關注學費水平監管的問題。
鄧飛指,崇正中學是考評局認可的DSE與考學校,即學生並非自修生,而是以學校考生的身份應試,如崇正與內地機構合作辦學,學生的學籍屬哪一邊需教育局釐清。
大灣區教育資源中心主席:應堵漏洞防鑽空子
大灣區教育資源中心聯席主席黎子傑質疑,為何學生及家長需透過內地培訓機構報讀課程,而非親自到香港的學校申請入學,以及為何在香港中學提供的DSE課程,會由內地培訓機構營辦,又指兩地DSE課程學費差異大是「大問題」,認為教育局對香港及內地共同營辦學的收費標準欠缺監管。
黎子傑指,香港是國際教育樞紐,歡迎各地學生來港就學,但教育局應堵漏洞,不要讓非正規的培訓機構鑽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