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林海山城先租後買月租十萬 住戶退租後被發展商追討250萬元
地產市場淡靜,發展商近年推出「先租後買」方案吸客,容讓買家先交租、再在指定時期內買樓,樓價可從租金扣回。但在大埔林海山城,至少兩個案聲稱信代理指示,以為可靠寫信退租,但之後被指違反合約,被發展商追討違約金。
一對夫婦2024年2月,以「先租後買」形式,一手買入大埔林海山城的單位。住了大約半年不合心意,聲稱按地產經紀指示寫信退租,被發展商入稟追收250多萬元。連同已支付的租金,合共逾500萬。這對夫婦並非唯一個案,2025年3月,林海山城發展商追收另一業主128萬。有律師表示,租約有利發展商,稱「純粹租就不用租這地方」,提醒市民簽約前要看清楚合約條款。
準業主「先租後買」入市 1200尺單位月租十萬
大埔林海山城2022年5月落成,由希慎及香港興業合作發展,成立了項目發展商「加鋒有限公司」。2023年3月推出「先租後買」,即是有意買樓的準買家,可以選擇先租樓,如果在39個月內買樓,之前所交的租金可於樓價扣除。
Steven是新移民港人,在香港工作、在深圳居住。2024年2月為了方便女兒讀書,決定搬到香港。他看中林海山城一個1200呎、售1700萬、望內園景的單位。
Steven隨後簽署了「先租後買」合約,列明租期42個月,年租119萬、即月租10萬,無退場機制。期間如果決定買樓,雖然首10個月買樓可完全扣回租價,Steven簽約時,已支付了年租及訂金共256萬元。
入住半年欲退租 代理着寫手寫信
2024年5月Steven入住,住下來覺得單位偏遠、採光不佳,不足半年就向地產代理投訴。Steven太太向地產代理了解,可否不要單位,並向代理了解有何後果:「他說應該還好吧,你就寫一個退租說明。」
他們聲稱按代理指示,寫信給發展商要求退租。不足一星期後,發展商以律師信回覆,如要提前終止租約,必須賠租期餘下的租金、差餉、地租、物業復原費及退租契等。
2025年發展商入稟,向Steven追收252多萬,連同Steven已支付的租金達509萬。之後,他們再向地產代理等發微信短訊等,就不獲回應。
Steven太太說:「我們打電話發微信,他們都不理我們,我們就沒人管了。」Steven認為地產代理,在銷售時作不實陳述,而律師樓無向他解釋清楚條款。律師樓隨後發律師信反駁,認為Steven指控失實。
發展商入稟追另一業主128萬
有另一「先租後買」準買家,同樣住未夠一年想遷出。在2025年曾在網上媒體,披露電話錄音。地產代理說寫三封信給發展商就可以搬,更不用理會律師信,又聲稱已與發展商溝通。
法庭紀錄顯示,發展商在2025年3月,追收另一業主128萬。交易同樣由中原地產處理。據了解這宗個案已和解。
差餉物業估價署文件顯示,涉事單位年租值為28萬,即月租2.3萬元,與其租值相差約3.25倍。
律師:租約有利發展商 「純粹租就不用租這地方」
專門處理物業買賣的律師謝天良稱,租約有利發展商,租金昂貴並不「抵住」:「基本上發展商就是說,你最好就買,如果租完不買,相對上租金貴一點,因為出面租金好少去到七厘,都是兩厘三厘四厘,只有舊樓才去到七、八厘。你純粹租就不用租這地方,新樓給貴一點租是可以,但需否給到七厘呢?」
他說兩年前本港樓市下行,發展商推出更多的付款計劃,吸引人買樓。他提醒香港秉持合約法精神,最重要是看清楚付款條款。
中原地產否認代理曾作失實陳述
處理這宗買賣的是兩名中原地產代理,《香港01》問過涉事的地產代理,為何會叫Steven寫信。「他現時有些法庭程序,可問公司,我們答你不到。」
另一人則稱沒有空,無再接聽記者電話。
中原地產發言人回應,否認地產代理曾作出失實陳述,稱已解說清楚先租後買,在2025年1月亦安排過。Steven與發展商職員,就買賣物業事宜會面。
發展商稱無提過租戶書面申請便可解約
發展商「加鋒」回應稱「先租後買」計劃是讓買家考慮置業的方案,從沒向任何地產代理或任何人,以口頭或書面表達過租戶可以透過書面方式,向業主提出申請便可獲解約,並毋需履行合約條文。另外,個案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便回應。
地監局、銷監局及消委會均收到投訴
地產代理監管局及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監管局,至今同樣收到兩宗林海山城先租後買投訴。地產代理監管局稱不作評論,銷售監管局則稱正進行調查,如發現違例會嚴肅跟進。
消委會2023年至2026年6月收到三宗,「先租後買」或「先住後付」投訴。主要與樓宇執修或價格爭議有關。消委會不評論個別個案,稱律師及地產代理有責任提供準確資訊。消費者在簽署任何文件前要細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