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1MDB案 前首相納吉布25控罪成立判囚15年 罰款218億元
撰文:成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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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馬來西亞極為轟動的國家投資基金1MDB(簡稱一馬公司)貪污案,當地法院12月26日裁定前首相納吉布(Najib Razak)4項濫用職權及21項洗錢罪名全數成立,判囚15年,罰款113.9億令吉(約218.6億港元)。納吉布代表律師表示下周將上訴。
納吉布透過律師發表聲明,內容指「我呼籲所有馬來西亞人冷靜理性地看待此事,不僅要從我個人的命運出發,更要為國家機構的未來以及我們共同秉持的原則而著眼。」律師表示,納吉布會於周一提出上訴。
納吉布此前被控從國家投資基金非法收受超過23億令吉(約44.2億港元)的資金。該1MDB基金是納吉布於2009年擔任首相期間創立。
馬來西亞檢方和美國調查人員稱,其中至少有45億美元(約350億港元)資金被盜,而逾10億美元(約77.7億港元)據稱流入與納吉布有關的帳戶。
法官塞奎拉(Collin Lawrence Sequerah)在26日判決中說道,「被告辯稱對他的指控是政治迫害,是出於政治動機,但確鑿無疑的證據駁斥這一說法。這些證據指向被告濫用其在1MDB的強大地位,以及該機構賦予他的廣泛權力,」
現年72歲的納吉布自2022年8月以來一直被監禁,當時馬來西亞最高法院維持對其貪污罪的判決,罪名是他非法從1MDB旗下子公司收受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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