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媽為防具俊曄請律師爭大S巨額遺產?小S怒斥造謠者「心思骯髒」

撰文:TVBS新聞網
出版:更新:

女星大S(徐熙媛)去(2025)年2月2日因流感併發肺病逝於日本,終年48歲。大S生前出道早,又是紅遍全亞洲的巨星,累積驚人身家,傳出留下至少6億(新台幣,約1.5億港元)遺產,10日週刊爆料,S媽(黃春梅)為了防著具俊曄,已經找「王牌律師」李靚蕾委任過的律師團隊,力爭搶大S遺產,但S媽和小S都否認傳聞。其實根據台灣《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順位依序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S媽本來就難繼承遺產。

根據《鏡週刊》報導,大S昔日賺得錢,還有房貸、卡費等,一直都是由徐媽在管理,而如今愛女過世,具俊曄依法是大S遺產繼承人第一順位,爆出S媽為了爭財產,要求具俊曄放棄大S的遺產,還找來幫李靚蕾打離婚官司的律師團隊,對此,S媽否認報導,小S也發火怒轟造謠的人「心思骯髒」。

具俊曄和S三姐妹、S媽(Facebook@小S 徐熙娣)

【相關圖輯】傳大S流產被逼辦婚禮 13年前嫁汪小菲內幕曝光 禮金被一人收走(點圖放大瀏覽👇👇👇)

+9

而根據台灣《民法》第1138條規定,遺產繼承順序第一順位為「直系血親卑親屬(即子女)」,再來第二順位才是父母,第三順位:兄弟姊妹、第四順位:祖父母。S媽不在第一順位,配偶具俊曄與子女為第一順位共同繼承,各分三分之一。

具俊曄去年就表示大S遺產中自己的權利,全權交由S媽(黃春梅)負責,不過依台灣法律具俊曄無法「轉讓繼承權」,繼承權是具俊曄專屬的權利,不能轉讓給他人;而拋棄繼承也沒有用。律師吳孟修曾發文表示:

因為第一順位繼承人是具俊曄與兩個小孩,如果具俊曄拋棄繼承的話,並不會直接由徐媽媽來繼承,而是由大S的兩個小孩平均繼承,徐媽媽一毛錢都拿不到。

吳孟修當時建議,具俊曄可先主張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取得一部分的財產,再依照繼承的法律規定,完成繼承程序,取得遺產後,再將取得的財產移轉給徐媽媽。

對於今爆出的新聞,S媽回應:「我痛恨打官司,勞民傷財。」據悉S媽私下稱具俊曄「阿德」也就是韓文的兒子,看到具俊曄如此深愛大S,所以S媽也愛具俊曄,把他視為兒子看待。

【延伸閱讀】吳佩慈發文追憶大S 兩人曾定婚姻私密約定 淚訴不只是失去好友(點擊放大瀏覽)

+15

延伸閲讀:

辛曉琪思念亡友當場淚崩!台上驚見「這現象」 哭嘆:他來了

【本文獲「TVBS新聞網」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