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婦請人殺豬 因說「豬腸沒洗淨」遭屠夫兒砍死 家屬求判死刑
2025年1月,湖北一名六旬女子在過年前請屠夫彭某上門殺年豬時,慘遭屠夫帶來幫忙的兒子殺害。案發後,嫌疑人彭某被鑑定為心因性偏執性精神病,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4月1日,南漳縣人民法院宣布此案擇期宣判。
4月1日,第一現場記者專訪被害人兒子黃先生,講述了自己母親被殺害的情況。在母親李某說出「豬腸沒處理乾淨」後,兇手和李某並沒有在現場發生爭執,而是在李某彎下腰撿肉的時候,將剁骨刀砍在李某後頸上:「案發時家裏有不少親戚在,但都在各自聊天,沒人注意到持刀悄悄溜到我母親身後的兇手。」
受害者兒子希望兇手受到制裁:
彭某之子行兇後,返回繼續剁豬骨,警方接警立即趕到李某家將彭某之子抓獲,李某則在送醫途中死亡。
經鑑定,李某系生前被他人用具有一定質素易揮動的鋭器砍擊頭枕部造成右側枕動脈,椎動脈破裂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彭某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案發後,屠夫彭某向他父親賠償了5萬元人民幣喪葬費:「後續就沒再有聯繫了,我們也沒收到過他們的道歉。」
黃先生堅稱希望判處彭某死刑,他們家生活條件不錯,母親本該到了安享天倫之樂的年紀,卻不想遭此橫禍。一家人的幸福生活從此被毀,只有兇手伏法才可以告慰母親的在天之靈。同時,黃先生也表示不會簽諒解書,只有死刑立即執行這一個訴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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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黃先生表示,母親遭此無妄之災,兇手彭某依然和正常人一樣娶妻生子,去公司正常上班,這和鑑定書中具有精神疾病的情況不符。據警方初次出具的鑑定意見通知書顯示,彭某作案時精神狀態為殘留型精神分裂症,彭某刑事責任能力為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後續黃先生又向警方申請二次鑑定。據二次鑑定的意見通知書顯示,彭某的精神狀態診斷為「心因性偏執性精神病」,其案發時辨認能力及行為控制能力削弱,評定為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因此他不認可兇手出示的兩份精神病鑑定書,希望有更權威的部門對彭某進行鑑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