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L案】林卓廷:律政司有違先例 促鄭若驊到立法會解釋

撰文:李奕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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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早前以「證據不足確立達至定罪」為由,決定不檢控前特首梁振英被指收取UGL 5000萬款項一事。不少議員及法律界人士質疑律政司沒有就案件諮詢獨立法律意見的做法,並促請交代更多理據。
發起「天下為公」調查事件、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電台節目上表示,律政司並沒有按先例尋求獨立的法律意見,令人質疑該決定的獨立性。他認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應該到立法會解釋其理據,但因鄭若驊正在放假,要等到一月下旬,立法會舉行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的時候才可以得到解釋。

林卓廷認為,律政司就不檢控梁振英決定的聲明過於簡短。(資料圖片/ 羅君豪攝)

林卓廷在香港電台節目《給香港的信》上指,過往律政司處理政府官員涉嫌貪污的案件,包括前特首曾蔭權被指沒有披露與雄濤主要股東黃楚標的利益來往案、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涉嫌收受利益案、和前財政司司長梁錦松被指偷步買車案,均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他指出,今次事件缺乏獨立法律意見,加上梁振英是現任全國政協副主席,因此可以理解公眾為何質疑律政司決定的獨立性。

他又認為律政司就此案所發表的聲明過於簡短,提到在2003年梁錦松案,當時負責檢控工作的律政署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Grenville Cross)就不起訴梁錦松的決定,提供了約10頁的詳細法律分析,反觀今次律政司的聲明只有2頁。他認為,這反映律政司不關心廉政公署的調查結果,也沒有提供任何有關此案的法律分析細節,指公眾對特首一職的期望很高,因此律政司的解釋是完全不可接受。

他提到,過往的律政司司長都會在立法會上解釋不起訴有關政府官員的決定,亦有不少議員及政府官員呼籲鄭若驊到立法會上解釋有關決定,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因此希望鄭若驊到立法會上解釋。他指,現時鄭若驊正在休假,形容是相當「方便」,要等到一月下旬,立法會舉行相關會議時才可以得到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