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條例】林鄭批外國政府人云亦云 稱無政治能量解決立會問題

撰文:黃鳳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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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法例(修訂)條例草案》(《逃犯條例》修訂)委員會周三(17日)召開首次會議,民主派在會上「突襲式拉布」成功,開會兩小時,亦未能選出正、副主席便休會。
特首林鄭月娥今早(20日)出席完一項活動後,主動向記者回應有關事件,直言對未能順利選出主席感到非常失望及遺憾,又說部分議員採取抗爭、不合作態度,自己未必有政治能量去解決立法會的問題

郭偉強當日因斥涂謹申「唔好扮垃圾」被逐出會議廳。(資料圖片)

林鄭月娥表示:「好不幸,立法會於星期三、即三日前要召開一個法案委員會,只是選主席這個咁簡單的事,在兩個小時內都未能完成,我相當是有史以來,在立法會只是就著一個法案或一個事務委員會,在議員之間選主席而用了兩個小時都未能完成,特區政府對此表示非常失望及遺憾」。

她並批評民主派反對修例的說法,「有些反對人士,佢講來講去,總之涉及內地就唔得。甚至有人認為這條條例基本上內容沒甚麼問題,一個月都可以通過,如果你剔除了內地的移交,我覺得這種非常有偏見,甚至背後有些目的的做法」,稱如果香港社會繼續這樣下去,一國兩制工作將很難行穩致遠。

林鄭續指,留意到有建制議員就此表達不滿,強調修改逃犯條例是要處理台灣殺人案及堵塞現有漏洞,伸張正義,希望委員會於本月30日再開會時,能夠順利選出正副主席,讓審議工作盡快開展。

對於英、美、加及歐盟等,先後對修例表達關注和憂慮,林鄭指政府所提出的修訂建議於人權及程序保障沒甚麼分別,冀外國組織和政府看清楚建議內容,切勿「人云亦云」,又一再重申不會接受「日落條款」。

問及有甚麼解決方法,林鄭就指距離立法會休會不足3個月,若有議員作出不合作、抗爭行為,最終只會拖住香港,甚麼也做不到。她還舉例,2018/19立法年度開始,即使已修訂《議事規則》,立法會工作並不順暢,除《逃犯條例》法案委員會未能選出主席外,同日亦再次出現「流會」;財委會本年度至今只批出88億元的新工程,只佔整體5%,冀議員反思。

「你問我有甚麼方法,如果你記得,去年我親自介入同每一個黨派坐底傾,如何盡量通過更多工程,但我今日很遺憾同大家講,我都未必有這個政治能量,因為部份議員根本希望我落台,或者要通過不信任動議,即使我邀請他們再次討論,我相當以他們今日繼續抗爭和不合作的態度,都難以改善現狀。」
特首林鄭月娥

林鄭續指,行政立法關係需要互信,大家都要有誠意,又稱自己上任兩年以來,已展現最大誠意改善行政立法關係,但目前去到一個地步,憑她個人能力很難改善立法會現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