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替代框架|岑子杰冀政府盡快填補法治漏洞 以達終院判決
立法會昨日(10日)恢復二讀《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最終以14票贊成、71票反對,以及一票棄權,否決法案。就挑戰同性婚姻部份終極勝訴的岑子杰亦有到場旁聽,他今日(11日)在電台節目中指,如大眾在同志議題上仍有爭議,現階段未適合推出法案亦無可奈何,但因終審法院裁定政府需制定替代框架,希望政府會盡快填補法治漏洞,令人相信香港法治仍超前國際社會。
岑子杰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中表示,如大眾對同志仍有爭議,現階段未適合推出法案亦無辦法,如政改方案,「廿三條」立法亦都拖過一段時間,但最終亦要解決,希望政府能令人相信香港法治仍然超前國際社會。
他又指,每次立法會討論有關方案時,也有去旁聽,「每次都覺得辛苦,基本邏輯好混亂」;有關方案並不是要令同性婚姻合法化,只是令同志伴侶可有平等權利,形容是「仿鮑魚」,不是「真鮑魚」,但立法會議員卻認為「今日食仿飽,聽日就食真飽」,今日通過法案,明日便會合法化同性婚姻,「咁不如唔好食嘢」。
岑子杰認為如議員擔心未來會發生的事,可留待未來去否決,而不是今天去否決一個「低度」的替代框架,不可以因未發生的事而去否決今天的法案。他又指,得知結果後心情複雜 ,失望是因為今次方案只是「最低消費」,但亦達不到;複雜是結果屬意料之中。
他續說,以往政府想推行一條法案時,會事前先與各政黨「打招呼」,但今次有不少政黨反對,政府亦繼續推出方案,不禁令人猜測政府是以「被否決」作為目標。但岑子杰強調,立法會絕對有權去否決法案,終審法院亦沒有要求立法會一定要通過法案,而只是裁定政府須為同性伴侶提供替代框架,保障他們的平等核心權利,否則屬違憲。政府應考慮其他方式去保障同志伴侶的權利。
岑子杰建議政府可推出方案,只讓同性伴侶登記,不需要或不考慮他們在海外是否有民事婚姻關係,這樣便可在不涉婚姻關係下,讓同性伴侶可獲平等權利,亦可免被指衝擊傳統婚姻制度,或家庭倫理。
他續說,最可悲的是在2009年,同志群體與保守人士之間,彼此仍是南轅北轍,但現今雙方都能互相看見,「有一個好好的氣氛」,但方案卻未獲通過,感到可惜。他最後引述立法會議員謝偉俊昨日的發言,指「香港法治一係有,一係冇,要尊重遊戲規則」,希望政府會盡快填補法治漏洞。
立法會《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委員會委員李浩然則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立法會否決方案,是針對草案版本而不是反對政府履行法庭頒令。他認為草案易令大眾誤解,因其有不少基礎與同性婚姻相近。
他又認為,今次結果反映香港行政、立法及司法三者仍各司其職,互相尊重。李浩然認為,政府已有履行法庭頒令,未來需繼續積極態度,提交社會能夠接受的方案,並尋求立法會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