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登記|立法會71票反對下否決立法 本屆首度推翻政府法案
立法會今日(10日)恢復二讀《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草案》,出席87名議員中只有14票贊成,71票反對,以及1票棄權,否決法案。這是本屆議會運作近四年以來,首次否決政府法案。
特區政府在今年7月提出立法框架,內容涵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辦事處的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的登記條件、申請和撤銷登記的方式,以及與登記機制相關的罪行及罰則。但方案自曝光以來,立法會內反對聲音強烈,各大政黨只有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清晰表明支持,其餘均持反對立場,今日投票結果與此一致。
71議員投反對票1人棄權 僅14票支持
政府提出訂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條例,源於「彩虹行動」成員岑子杰在2018年入稟高等法院,就香港拒絕承認海外同性婚姻提出司法覆核,終審法院在2023年10月裁定,港府不承認海外婚姻不違反《基本法》,但根據《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4條所規定的私生活保護權,特區政府需履行積極義務,為同性伴侶提供替代框架以給予他們適當權利。
共有32名議員在草案恢復二讀時發言,其中葉劉淑儀與新民黨議員容海恩、何敬康與黎棟國,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以及多名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議員,包括商界(二)廖長江、民建聯主席陳克勤、自由黨黨魁張宇人表明支持。選委界江玉歡表示投棄權票,其餘多明確表示反對。
最終,在席87名議員中,只有14名議員投支持票,包括6名新民黨成員葉劉淑儀、黎棟國、容海恩、李梓敬、陳家珮與何敬康,行會成員林健鋒、廖長江、陳健波、劉業強、陳克勤、張宇人,以及謝偉銓與選委界謝偉俊。選委界江玉歡成為唯一投棄權票的議員。立法會主席梁君彥按慣例沒有投票,其餘71名議員均投反對票。兩名缺席議員分別為李慧琼與同為行會成員的吳秋北,前者目前身處北京出席人大常委會會議。
葉劉要求新民黨議員全投贊成票
身兼行政會議召集人的葉劉淑儀發言時表明,她要求6名新民黨議員均投贊成票。她又稱讚陳克勤與張宇人,雖然個人立場反對立法,但都表明作為行會成員需要支持政府提出的法案。
葉劉強調,終審法院裁決符合法理,僅保障同性伴侶私生活權益,絕非承認同性婚姻。她指出:「基本法第37條立法原意明確指向一男一女婚姻,九名法官均裁定同性婚姻不符合基本法。」此外,她認為草案只是回應了最低限度法律保障。
另一行會成員廖長江表示,香港作為國際都市,應建設包容社會。此次條例草案是考慮社會不同意見後取得的合理平衡,「屬最低消費」。何敬康則稱,支持法案是要「為香港法治核心價值投下信任一票」。他表示,儘管「一男一女一夫一妻婚姻制度在我心目中穩如磐石」,但與社會整體利益之間,他選擇履行議員責任,尊重包容不同性傾向。
容海恩強調,法案僅涵蓋海外合法註冊的同性伴侶,絕不動搖本港一夫一妻婚姻制度。條例權利範圍聚焦醫療決定、財務安排等基本保障,未賦予等同婚姻的法律地位,「是以最審慎方式尊重法治並回應司法裁決」。她認為,草案設多重防線,登記官將嚴格審核每宗申請,並明確撤銷登記程序,確保制度不被濫用。她強調,拒絕履行法律義務將削弱香港法治精神。
反對議員多憂衝擊傳統婚姻制度
對條例草案持反對意見的議員的理由大多為:草案衝擊香港一男一女傳統婚姻制度、家庭觀念、教育觀念等,以及未凝聚社會共識。多名議員引述法案委員會收到的公眾意見書,指當中超過八成反對今次立法。亦有人抨擊終審法院判決忽視立法、行政權。
選委界何君堯以激烈語氣反對草案,他強調中國憲法第49條明確保護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斥責法庭裁決忽略憲法至上的原則:「有人行緊康莊大道唔走,跌入歧途我哋表示同情,但而家世界調轉,你同佢一齊迷失!」何君堯警告草案將引發連鎖反應,最終導致同性婚姻合法化。他以歐美國家為例,指相關政策已造成社會矛盾:「外國民意痛苦咆哮,局長你聽唔聽到?幼稚園就要教男男女女,下一代點算?」他質疑現行法律機制已能處理同性伴侶醫療財務安排,無需另立新法。還直指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要糾正錯誤:「我懇請局長勇敢站起來,將終院不合適裁斷直接取締!呢個係庸人自擾,為一小撮人令全社會承受後果!」
周浩鼎代表民建聯堅決反對,他表示,「今日的同性伴侶登記法案勢必顛覆香港一男一女的婚姻制度」,他認為草案是變相承認同性婚姻,對主流傳統價值觀及下一代家庭觀念造成嚴重後果。
選委界簡慧敏從三方面說明社會對同性伴侶替代框架立法尚未形成共識:其一,對不立法即構成「侵擾私生活」的法理存在爭議,質疑若此邏輯成立,則政府需承認所有穩定關係;其二,草案名稱與內容參照婚姻制度,是否衝擊傳統價值仍無共識;其三,應賦予何種權利及以何種方式執行均未明確。反對者強調,創設新權利並非國際普遍趨勢,全球僅38國承認同性結合。
江玉歡棄權 稱基於三重責任
選委界江玉歡則投下棄權票,強調此舉「唔係騎牆亦都唔係回避」,而是基於對香港現實、立法理性及國際城市定位的三重責任。她提出三點主張:第一,法院已從法律性質層面釐清登記制度與婚姻定義的區別,立法會當前任務應回歸「要不要做與如何做」的實質討論,而非將議題上升為全面道德戰爭;第二,公共政策需尊重社會基線移動的科學數據,強行通過或全盤否決都會造成「零和戰場震盪」;第三,國際城市應在「唔鼓勵但充分尊重」間尋求最低度共識,讓香港展現「唔怕爭議,只怕爭議被簡化為標籤」的成熟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