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拆局|聽證會收網揭人禍 社會緊盯最終如何追責
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震驚全港,獨立委員會經歷五輪馬拉松式聽證會後,終於步入尾聲。委員會主席陸啟康法官昨日(6月22日)宣布「收網」,決定不向特首建議將委員會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並擬於今年9月提交最終報告。新一輪聽證會上專家證人的證詞,印證了委員會代表大律師在開案陳詞的判斷,這場造成168人死亡的慘劇背後千絲萬縷的「人禍」無所遁形。
回顧整個聽證會的進程,從開案陳詞到最新專家證人的作供,均清楚勾勒出一個殘酷的事實:這場大火的發生及迅速蔓延,涉及大量人為缺失。最新的專家證供指出,火災當日,現場囤積大量毫不阻燃的物料,樓梯間的生口導致內部溫度高達1061度,令居民逃生時間「基本上等於零」。正如代表委員會的資深大律師杜淦堃所言,火災當日「所有保障生命安全的措施全部失效」。
點名部門不點人? 特首握最終「生殺大權」
委員會的兩大核心責任是查明火災成因及審視大維修有否涉貪圍標等系統性問題。經過多輪抽絲剝繭,從承建商到政府部門的人為失職已呼之欲出。聽證會先後傳召勞工處、消防處、屋宇署、房屋局獨立審查組(ICU)等多個部門,揭示了政府在監管上存在重大漏洞,各部門按章工作、危機意識薄弱。血淋淋的證據證明,災難原本完全可以避免,相關監管部門責無旁貸。
行政長官李家超去年底宣布委任原訟庭法官陸啟康擔任獨立委員會主席,另委任行政會議成員陳健波及港鐵董事局原主席歐陽伯權任為委員。特首要求委員會於9個月內交報告。據了解,委員會現時已着手撰寫最終報告,預計可在9月提交。消息人士透露,報告將點出相關部門的問題,但是否明列具體官員的個人失職,則未必是委員會能越俎代庖處理的範疇。根據當初所謂授權,委員會的角色是查找真相,具體問責、懲處,以至會否有人需要「下台」問責,則交由特首李家超作最終決定。
關鍵人物缺席惹議 不轉「法定」有務實考量
聽證會至今最大的爭議莫過於多名關鍵人士,例如承建商高層、前法團主席及備受爭議的大埔區議員黃碧嬌均未有現身接受盤問。李家超當初賦予委員會「備用權力」,若委員會認為有需要,可按《調查委員會條例》申請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就特定議題行使法定權力,包括傳召證人。不過,陸啟康昨日正式宣布,不會向特首提出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
針對不少市民擔心,若不轉為法定調查委員會以運用強制作供權,真相會被掩蓋,陸啟康強調,調查委員會已獲取至少100份檔案及聽取多方證供,有信心作出結論。他表明現在是適當時間「收網」,以盡快提交報告,否則會拖慢問責,令市民遲遲未能從傷痛中走出來。
從現實的法律與調查情況來看,陸官的決定有理有節。首先,警方與廉署的刑事調查正同步進行,多名承建商及相關人士已被起訴誤殺、串謀詐騙等重罪,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即使委員會獲擴權強制傳召,這批面對官非的被告極大機會在律師建議下行使緘默權,或以「不記得」作擋箭牌,強行傳召除了淪為一場情緒發洩的政治公關秀,對釐清事實毫無實質幫助,反而可能大幅拖延調查進度。
有知情者明言,承建商被起訴誤殺等罪屬預期之內,對委員會調查真相不但沒有影響,反而倒過來證明當初不傳召他們出席聽證會是合適做法。
至於捲入授權票爭議的黃碧嬌,據了解委員會曾多次向其索取書面證供,她亦有積極配合並否認收受利益。有消息人士指出,從調查角度而言,委員會對黃碧嬌的情況已有充分掌握,至於外界質疑其角色,若執法部門掌握足夠違法證據,自然會採取拘捕行動。
借鏡英國慘痛教訓 公眾期盼「追責到底」
今次宏福苑大火調查,最令人印象深刻的是其展現出的迅速與專業。對比英國2017年發生的格蘭菲爾大廈(Grenfell Tower)大火慘劇,英國的最終調查報告拖延至2024年才提交,刑事檢控最早可能於下年展開,前後歷時足足十年,不折不扣成為「遲來的公義」。反觀香港,獨立委員會在極短時間內查閱龐大資料,高效運作,堅持在9個月內完成報告,兩者高下立見。這種不拖泥帶水,及早為死傷者家屬尋找真相的做法,值得肯定。
不過,真相揭盅並非終點,而是問責與改革的起點。報告出爐後,政府將如何處置失職官員?如何從根本上根治樓宇大維修的圍標毒瘤?這才是對本屆政府真正的考驗。特首李家超在慘劇發生後曾莊嚴承諾必定會「追責到底」,如今社會各界正屏息以待,期盼這份以血淚換來的調查報告,能帶來一個不枉死者、公正嚴明的最終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