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終止「涉港國家緊急狀態」命令 林定國等9人從制裁名單剔除
中美關係緩和,美國總統特朗普在2020年7月簽署行政命令「涉港國家緊急狀態」,本周二(14日)屆滿後不再延續。按行政命令而被制裁的中港官員中,特首李家超等39人繼續被制裁,不過律政司司長林定國和前警務處處長蕭澤頤等9人,則從制裁名單剔除。
美國去年3月31日宣布對6名香港官員實施制裁,指控其根據《港區國安法》進行跨國鎮壓,以及採取行為侵蝕香港自治。他們為:
區志光:香港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
董經緯:中央駐港國家安全公署署長。
王忠巡:(時任)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國家安全)、曾任香港警務處學院院長。
趙詠蘭: (時任)2021年升為香港警務處助理處長,並接任國家安全警務處助理處長一職,曾任總警司。
蕭澤頤: (時任)香港警務處處長。
林定國:香港律政司司長,為特區政府部長級官員,負責制定及執行《港區國安法》。
受制裁人員在美國境內或由美國人代為持有、控制的所有財產均被凍結,並且必須向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控制辦公室(Office of Foreign Assets Control,簡稱OFAC)報告。 美國公民及在美國境內或經由美國進行的任何交易,若涉及上述人士的資產或利益,均被禁止,除非獲得OFAC特別或一般許可,或被豁免。此等禁止事項亦包括為受制裁人士提供資金、物資或服務,或從其獲得任何資金或物資。
不過隨着「涉港國家緊急狀態」行政命令終止,美國財政部外國資產管制辦公室(OFAC)確認,上述六人從制裁名單剔除。同時剔除的有2020年8月被制裁的警務處前處長盧偉聰,以及2021年7月被制裁的中聯辦前副主任仇鴻及楊建平。
OFAC稱,《2019香港人權與民主法案》及《2020香港自治法》依然有效,按後者受制裁者,已被列入另一張制裁清單,並指「涉港國家緊急狀態」行政命令與《2020香港自治法》明顯重疊,指「涉港國家緊急狀態」不續期,旨在簡化制裁程序。